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湖南龙池河村村支书向金元坚守抗洪一线,保障全村927人零伤亡,却因佩戴平价装饰耳环,遭个别网友造谣抹黑、恶意揣测与人身攻击。公安部网安局已通报,依法查处网暴行为15起,对多名造谣者作出行政处罚 。此事必须厘清网络言论边界、网暴法律责任,理性区分公众监督与恶意网暴。
一线干部抗洪守家园值得尊重,网络评论可以合理质疑,但造谣抹黑、恶意揣测绝不是言论自由,而是触碰法律红线。
一、造谣、网暴、人身攻击需承担三重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至十日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多名网友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2.刑事责任:依据《刑法》在网络上肆意侮辱、捏造事实诽谤,浏览、转发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涉嫌侮辱罪、诽谤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高一部明确,针对公职人员、救灾一线人员实施网暴,依法从重处罚。
3.民事责任:被网暴当事人可依据《民法典》,起诉造谣者要求删除言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护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二、厘清边界:区分正常公众监督与恶意网暴
1.合法的公众监督:针对干部履职、工作作风、公共事务提出合理疑问、理性建议,属于公民合法监督权,受法律保护。
2.越界的恶意揣测:脱离事实凭空臆测、夸大造谣、人身攻击、道德绑架,仅凭一副平价饰品就抹黑干部品行、收入来源,不属于监督,属于典型网络暴力。
3.底线原则:基层干部也是普通公民,合法个人生活喜好、正常穿戴消费,不应被无限上纲、恶意审判。
三、守护基层干部权益,守住网络发言底线
1.社会层面:多看见基层干部抗洪值守、守护群众的付出,少用放大镜苛责个人小节,拒绝跟风造谣、带节奏网暴。
2.平台层面:主动拦截恶意嘲讽、造谣抹黑言论,及时封禁违规账号,履行内容审核与治理责任。
3.个人层面:网络发言守住事实底线,不造谣、不传谣、不人身攻击;遭遇网暴及时固定证据,向公安、网信部门举报维权。
周兆成律师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不能凌驾于他人名誉与人格尊严之上。致敬一线抗洪基层干部,既要肯定履职担当,也要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也警示广大网民,摒弃情绪化跟风,守住法律与道德双重底线,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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