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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中止和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根据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流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新医保办【2025】21号)文件要求及《新乡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新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 现将截止2026年5月28日处于中止协议状态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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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辉县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