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从火坑里拼死爬出来的女人,没等来迟到的正义,却等来了一纸重婚罪的判决,和前夫咬死不松口的35万索赔。这魔幻的一幕,真真切切发生在贵州女孩苟某菊身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时间倒回2008年,那时的苟某菊还是个连十六岁都没到的瘦弱丫头,身高不足一米四五,体重才六十斤,风稍微大点都能把她吹晃悠。亲爹和舅舅一句“去湖南喝喜酒”,把她连哄带骗扔进了一个三十四岁男人黄某来的床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亲爹拿完好处走人,留下一个连路都认不全的半大孩子,在深夜里承受着比她大十八岁男人的兽行。挣扎?六十斤的身子骨连反抗的资格都没有。逃跑?身无分文连部手机都没有。她只能把眼泪熬干,在十五六岁的年纪,生生被逼成了两个儿子的童工妈妈。

到了2012年,大儿子要上户口,那张轻飘飘的结婚证,成了她脖子上的第二道枷锁。为了孩子,她被迫补了登记,可那句“我根本不愿意”,被淹没在办事人员机械的流程里。在那座名为“家”的牢笼里,挨打成了家常便饭。直到2017年,她终于逮到机会逃出生天,跑到广东换了手机号,彻底掐断了那段暗无天日的过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异乡的流水线上,她碰到了向某泽。这是她这辈子头一回知道,原来男人不打人也能叫疼人,原来婆媳之间还能有温情。她太怕这束光灭了,没敢提自己那桩见不得光的婚史,两人顺理成章地搭伙过日子,生了孩子。她以为自己终于活成了人,没想到法律又把她打回了原形。

因为没办离婚就跟别人生娃,苟某菊被告上了法庭,一审重婚罪成立,判了一年。她不服,我这婚本来就是被逼的,凭什么算重婚?更让人血往上涌的,是那个当年强暴她的黄某来,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受害者,公然放话:“拿35万来就出谅解书,不给就让她去蹲牢房!”明码标价,吃相极其难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苟某菊也不是待宰的羔羊,反手就去报案,告黄某来当年拐卖强奸。可现实比冰窖还冷,警方一纸不予立案通知书拍在桌上:证据不足,且早过了十年的追诉期。

这事在网上炸开了锅。有人心疼女孩,一辈子都在为别人的罪恶买单,逃出虎口却落入了法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也有人冷静得扎心:日子过不下去可以起诉离婚,不离婚就跟别人生娃,法律的红线就是红线,谁也碰不得。

法槌落下,讲究的是冰冷的事实。从法理上掰扯,苟某菊确实是在婚内跟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事实重婚的帽子扣得死死的。那个追诉期,也确实是横在她面前跨不过去的时间鸿沟。可从情理上品,这案子怎么嚼怎么苦。作恶的人借追诉期全身而退,甚至还能敲上一笔;被拐骗挨打的女人,却要用再入铁窗来买单。那张她被迫领的结婚证,在定罪时成了铁证,在她求救时却成了废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律的刻度必须严谨,但人性的温度不该缺席。当一个未成年少女被至亲推入火坑,当她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犯罪的产物,我们仅仅用重婚罪去惩罚这个挣脱锁链的受害者,真的公平吗?二审的法庭即将敲响,那个咬死35万的男人能否如愿?苟某菊的苦难,到底该由谁来真正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