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意见》聚焦当前药品监管的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从强化重点监管、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支持保障力度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聚焦高风险问题,《意见》提出,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投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网络售药、医美机构、疫苗及特殊药品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体现了问题导向和风险管理的核心理念。
紧扣“智慧监管”,《意见》提出建设“药械化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开展网络销售“靶向扫描”、运用“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管理特殊药品等,旨在通过数据赋能,推动监管模式从“人海战术”向“智慧研判”转变,提升监管的预见性和精准性。
在强调专业监管、协同监管的同时,《意见》强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成都将通过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舆情和投诉线索分析研判,鼓励公众、企业内部知情人等多元力量参与,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
《意见》系统性地构建了从风险预防、发现、处置到责任追究的全链条治理体系,以及从市场主体到地方政府再到监管部门的全覆盖责任体系,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形成监管合力,守牢药品安全底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即日起,成都将集中力量开展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专项行动,涵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整治药品网络销售、医疗美容、血液制品和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5个专项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张伟进)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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