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好第三轮志书的目

王 欣

随着第三轮全国地方志书编修试点全面启动,一大批志书陆续进入编纂阶段。作为新方志,第三轮志书大多采用章节体,按篇、章、节、目四级搭建篇目框架。篇、章、节作横向分类,确定领属关系;目则是志书的基本记述单元,也是承载史实、决定志书质量与价值的重要载体。

当前,部分志书质量不佳,一个重要原因是“目”的撰写质量不高:或沦为流水账,或要素缺失,或资料研判不足,导致历史脉络断裂,难以回答读者“历史究竟如何走到今天”的核心之问。那么,在第三轮修志中如何撰写好“目”,是修志者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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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内涵和作用

条目是年鉴的基本记述单元,“目”则是志书竖写的基本记述单元。《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虽未对“目”作出专门界定,但第十二条“标题简明准确,题文相符”及第十三条“纵述史实把握事物的发端、变化和现状”等规定,实则明确“目”命名与撰写的基本遵循。

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认为:“近行志乘,去取失伦,芜陋不足观采者,不特文无体要,即其标题,先已不得史法也“。方志学者黎锦熙在《方志今议》中主张志书应“依时叙事,不漏主线”。落实这些要求,皆需要依靠“目”的高质量撰写,足见“目”的质量是衡量全志优劣的重要标尺。

“目”的常见问题

流水账式记述:按年份堆砌数据,有过程无脉络,有细节无归纳。

要素残缺:缺主体、缺节点、缺典型事例,留下的多是枯燥资料。

资料研究不足:重搜集,轻整理,缺乏甄别与裁剪,照搬照抄,未形成有机叙述。

逻辑断裂:只写“做了什么”,看不出“为什么做”“怎么变化”“结果如何”,历史逻辑不清。

这些问题导致志书“有史料无史识,有厚度无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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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类型与设置

依据记述内容的繁简,“目”大致可分为单目和带子目两种形式。内容单一,脉络清晰,宜用单目;事项复合,层次较多,当设子目

• 单目:线性发展、要素集中,如【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该目逻辑相对单一,按照“发端—演变—现状”记述即可,不必拆分。

• 带子目:多系统、多层级,如【目】科技创新发展。该目涵盖科研平台、关键技术、创新生态等多方面内容,层次较多,需分层记述。

子目标题应直接反映事物本体,不宜使用“加强……”“推进……”等动宾结构,例如:

【子目一】科研平台建设(如实验室、研发中心、孵化器)

【子目二】关键技术突破(如重大专项、标志性成果)

【子目三】创新生态培育(如人才政策、激励机制)

“目”的篇幅控制

综合各地志书编纂实践看,“目”的篇幅大致如下(供参考,可根据记述需要适当调整):

• 简目:300~500字

• 中目:800~1200字

• 详目:1500~2000字

若单目篇幅超过2000字仍难以完整记述,应考虑拆分成至少两个子目,按照事物内在逻辑分层竖写记述。

“目”的撰写

“目”的撰写应以资料史实呈现所记事物的发端、重大变化与现状。无论单目或者带子目,均须完整记述:

• 发端:起点状态、初始条件;

• 重大变化:关键节点、转折性事件、标志性举措;

• 现状:截至断限的主要结果、关键数据、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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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始资料与典型史实说话,不发表空泛议论,不记流水账。

若出现带子目的情况,为便于读者更好理解目所记内容,目首可视情况设置无题序,交代背景,点明本目核心特征。篇目控制在全目篇幅10%以内,一般不超过150字。

“述而不作”与“述而精作”

传统志书强调“述而不作”:不发议论,观点寓于史实取舍之中。在第三轮修志实践中,既要坚持“述而不作”的原则,又应探索“述而精作”的适度创新,增强记述的可读性:在客观记述的基础上,可做画龙点睛式的归纳,用简练语言提炼内在逻辑,对阶段性特征予以精准定性。“述而精作”绝非以论代史,切忌长篇大论、喧宾夺主。

第三轮修志的质量,归根结底是“目”的质量。只有每一个“目”资料扎实、脉络清晰,整部志书才能避免“流水账”陷阱,更好回答“我们如何走到今天”的时代命题。

来源:成都方志

作者:王 欣(成都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