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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有独立的研发中心,今年税务检查时说我们研发中心房屋的折旧费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但我们的研发中心是独立的,是专用于研发的,当时高新认定时专家也认研发费,为什么企业所得税不能加计扣除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0号公告第三条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中能作为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的折旧费用。所以,贵研发中心的房屋即使专用于研发活动,其折旧费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中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