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江苏省太仓市江沁苑小区业主因停车费问题与物业工作人员产生言语争执。物业工作人员在争执中辱骂业主,说出“老不死,住不起就滚,没钱不要在这里住”等侮辱性言论,态度蛮横。停车费定价物业说了算吗?业主该如何维权?

买房本想安居乐业,结果花钱请个管家,管家反倒骑在业主头上作威作福,这事儿搁谁不窝火?物业收停车费,定价权绝对不是物业自己拍脑门说了算的,这背后有一套严密的逻辑和法律底线。

新闻的视频里,年长业主只是质疑收费突兀拿不出审批明细,话音未落物业工作人员瞬间暴怒脏话脱口而出。后续还反复辱骂业主是拦路狗,言语刻薄不堪入耳。争执持续升级双方发生肢体磕碰,年迈业主当场倒地,围观住户全都愤愤不平。明明业主是花钱购房按期缴费的产权人,物业只是受聘提供服务的乙方,如今手握管理权就高高在上,张口撵住户走人,完全搞不清谁才是真正的主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觉得,这事儿的核心在于权责错位。物业是什么?物业就是小区里面的业主们集体合伙出钱请的人给自己服务的,说到底业主是物业的财神爷,怎么底下人还有人吼财神爷呢?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但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划重点了,占用共有道路的车位,产权是全体业主的。既然场地是业主的,你物业凭什么单方面定价收费?就算要收停车管理费,也得经过业主同意,定价也得商量着来,哪能你说收就收说涨就涨?所有的物业涨价必须业委会同意,那些业委会直接民众自己选代表管理的小区也得先公示,达到一定多数住户同意后才能提价收费,并且所有收费,公共资源获得的利润必须投入小区改造老化管道设施使用。

现在呢,楼房老化改造维护需要钱,小区服务得聘用人员需要钱,还得有个物业公司赚取利润要收钱,群众压力很大。我的经验是,还是建议社区引导监督住户成立业委会比较好,公益性管理,所有收入投入小区。这不仅是理清账目的问题,更是把话语权拿回来的关键。

遇到这种硬茬,光生气没用,得学会用法律武器降维打击。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物业违法收费主要有六种典型情况,业主完全可以对照着去维权。

第一种,未备案即收停车费。物业公司收费的前提是必须到物价部门进行备案,原来的物价局现在归属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果物业公司未树立收费牌,一般就是未备案,这种未备案即收费的行为是违法的,任何一名业主可以依法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行政处罚申请书。这招叫直捣黄龙,连审批都没有就敢收钱,纯粹是试探业主底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二种,未按照收费标准收停车费。物业公司如果未按照标准收取停车费,则属于拒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任何一名业主可以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行政处罚申请书。如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告知你停车费不是政府指导价是协议价之类的,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回复,然后向相关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听起来专业,其实去政府服务中心咨询一下就能拿到表格,这招极其管用,一告一个准。

第三种,捆绑停车费收取物业服务费。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无相关约定,不得将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费等捆绑收费。这是违法的收费行为,任何一名业主可以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行政处罚申请书。捆绑销售这套路,在咱们国家是明令禁止的,有些物业会威胁说不交停车费就不让车进门,这属于限制业主行使物权,违法性质更恶劣。

第四种,私自改造设置停车位。物业公司在人行道地库走道等公共区域增设停车位收取停车费,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市政公共设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有关部门审批通过也是违法的,任何一名业主可以依法向住建部门提交行政处罚申请书。公共空间变摇钱树,这算盘打得是真响,很多时候绿化带被铲了划线或者消防通道被划上车位,这种不仅违法还危害公共安全,举报他们属于为民除害。

第五种,将停车位违法出租给非小区业主使用。开发商将停车位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和出租,但违法将车位出租给非小区业主,属于违法行为,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当事人业主可以依法向住建部门提交行政处罚申请书。民法典明确要求优先满足业主需求,那些把车位租给旁边写字楼白领赚高价的行为,必须坚决打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六种,有停车位拒不出租给业主使用。开发商将停车位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和出租,但拒不将空置的停车位出租给业主使用的,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业主可以依法向住建部门提交行政处罚申请书。开发商手里的空余车位业主有权要求按月租赁,不能强迫业主高价购买,只售不租也是违法的,直接举报就完事了。

当然,换个角度想,不能只讲权利不讲责任。业主只有履行了缴费的责任,才可以享受相应的权利。至于文中停车费的问题,业主的车停在小区里,先且不说占了多大的公共空间位置,就问一句,被划了被砸了玻璃被偷了,堵了消防通道或堵了路无法进出该找谁?不收费,物业没人力物力也没责任管,谁爱来停就来停,最终扯皮大家都不好过。

主要是以前没交过免费的享受惯了,再让他交钱,心里就一百个不愿意了。但心平气和之后,该交的合理费用还是得交。十全十美的百分百都做得很好的物业太难找了,差不多就可以。我们小区物业应该说是一般,不是很好但算是过得去,每年不用催到时我就交,有个物业管理总比没有强,都不交物业就更没钱,没钱管理就更差,恶性循环。一个月几百说少不少,但也不是很多,互相迁就皆大欢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交费是天经地义,但交得明白才是关键。现在很多小区的通病就是,物业哭穷说亏损,业主抱怨服务差,双方陷入死循环。物业有时候两三个月不发工资,但公区绿化楼层清扫保安看守等,他们都尽心尽力在做,这点值得肯定。但收钱得走正道,用辱骂来宣泄情绪,只会让矛盾彻底激化。

再多难处,也不能成为当众侮辱业主人身攻击的理由!亏损可以协商调价公示收支明细走业主大会表决,不是张口辱骂驱赶住户的底气。民法典明文规定,物业受聘于全体业主,服务业主是本职,公然辱骂他人涉嫌违法,业主有权报警追责索要公开道歉,联合业委会依规更换物业。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相关权利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依法应当由小区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提出或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提出。遇到这种辱骂,千万别对骂,直接掏出手机录像保留证据,然后报警处理,让法律教他做人。

社区生活是个复杂的微缩社会,甲方乙方本该是合作共赢,而非零和博弈。当服务者试图用辱骂来掩盖心虚,用强权来代替沟通,崩塌的不仅是信任,更是咱们国人安居乐业的基本尊严。毕竟,房子是买来的安宁,不是租来的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