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5年3月,天津滨海新区。王某驾车左转未让直行,撞上小赵驾驶的小客车,致小赵及车内4人受伤。小赵伤重:颈椎骨折、多根肋骨骨折,住院25天,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王某主责,小赵次责(超速、未系安全带、车辆拆座)。小赵起诉索赔27万余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王某系天泰公司司机,车有交强险和100万三者险。保险公司称:小赵超速、不系安全带、改装车辆,过错严重,应承担更高责任比例,降低赔偿额。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屈律师代理小赵,提出:事故认定已考量上述情节,责任比例不应再加重;并全面举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法院采纳屈律师意见,仍按主次责任70%:30%划分,交强险按5名伤者损失比例分配,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小赵20.6万余元(交强险5.1万+商业险15.5万),小赵仅负担诉讼费169元。
本案警示:超速、不系安全带、改装车都是定责依据,合规驾驶才能减少自身赔偿比例;即便有过错,仍可通过律师争取合理赔偿;发生事故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维权。
(本文根据公开判决信息整理,不构成法律建议。文中律师及律所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