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长沙市开福区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实施细则 》公布。

明确了全新征拆安置细则, 主要有安置房、货币补偿两种安置方式,并推进 房票安置新模式,一起来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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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房安置

安置对象选择安置房安置的,按照建筑面积80㎡/人的标准向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均价为1200元/㎡

二、货币补偿安置

安置对象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货币补偿安置标准为30万元/人

相比今年2月发布的 征求意见稿,补偿标准从28万元/人上升到了30万元/人,每人多了2万元

以一家三口为例,30万元×3=90万元,可以买一套二手房或者远郊新房。

三、房票安置

将稳步推行房票安置方式,鼓励安置对象选择房票安置,有关房票安置细则另行制定。

此外,符合《长沙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一情况的,经审核同意后,增加1个安置人员指标

其中:安置对象夫妻一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一方原系2016年2月3日户籍制度改革前已登记为“非农业人口”户籍的城镇居民,选择安置房安置的,按照建筑面积80㎡/人的标准向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均价为2300元/㎡;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货币补偿安置标准为17万元/人

以下是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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