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轨卖马粪这件事,《资治通鉴》确实有记载。时间在开耀元年公元681年。
当时刘仁轨的职务是太子少傅,他提出卖掉太子仆寺(东宫车马管理机构)的马粪,理由是“马粪之用,不异于金玉”。结果一年下来,获利颇丰。
马粪为什么能卖钱?答案是:在当时主要是用作农肥,还有有一定短缺,所以有市价。
我们从史料和制度都可印证这个事实。
根据唐代农书和正史记载,马粪做农肥有充分证据。韩鄂《四时纂要》详细记载了粪肥的沤制方法,马粪与其他牲畜粪便混合沤制后,是上等的农家肥。更权威的是《唐六典》的记载,尚书省工部下属的屯田司有明确的职责规定:“凡屯田之民,有田则有租,有租则有课。……其田,有粪者给之,无粪者不给。”这表明官府将粪肥作为生产资料,由工部统一管理调配。此外,《新唐书·百官志》记载,京都诸宫苑总监的职责就包括“凡苑囿之马牛,皆以粪田”。可见宫苑牲畜粪便用于肥田,是唐代官方的制度性安排。
马粪是农业生产资料,刘仁轨卖出的这批马粪,最终去向应该是当时长安农村对“粪田”有一定的市场短缺,所以才能“获利甚厚”。
晚唐诗人韩愈《送穷文》写到“朝齑暮盐,以粪其田”,说明用人畜粪肥田是时人常识。刘仁轨的创举在于:他把一个被忽略的资源变成了商品。
东宫的马粪原本可能由仆役自行处理或被浪费,刘仁轨发现了市场价值,通过组织售卖为东宫创收。这在唐代宫廷经济管理中,是一个颇有意思的案例。
可是,根据现有史料来看,刘仁轨卖马粪这件事,在史书中的记载更像是一次性事件,而没有形成明确的“获利制度”,成为可持续的开源节流政策。
但如果我们把时间线拉长,会发现这件事其实开启了唐代宫廷经济管理的一种新思路,也可以视为宫廷内部资源商品化的一次早期尝试。
具体可以从几个层面来看:直接证据上,并未见成文制度。
比如说,《资治通鉴》记载这件事时,强调的更多的是刘仁轨个人的理财能力,原文说“太子仆寺马粪,岁为钱二十万,仁轨始之”。这个“始之”说明他是首创者,但史书并没有接着说他之后的继任者、其他部门或朝廷继续推广此事,也没有“自此立为定例”之类的表述。所以,这件事没有像后来的“宫市”那样,被明确写入唐代的行政法典。
虽然没有明确的“马粪销售制度”,但通过变卖宫廷剩余物资来获利,这一思路在唐代中后期确实得到了延续。比如唐代的“宫苑使”等内廷使职,其管辖范围就包括对皇家苑囿内产出的管理,像果实、木材、薪炭等,都可能被出售。这和刘仁轨卖马粪的逻辑是一脉相承的——把宫廷的“废”变成财政的“入”。
到了唐代中后期,出现了臭名昭著的“宫市”,即宦官在市场上为宫廷采购或强买物品。虽然“宫市”的弊端主要在于其掠夺性,但它的出现也反映出一种观念的变化:宫廷的供需,开始更多地与外部市场发生关联。刘仁轨的举措,可以说是这种观念萌芽的体现。
总的来说,把宫廷的“废品”变“商品”,这个在当时很前卫的想法,虽然在刘仁轨之后没有立即变成一项全国性的可持续制度推广,但它反映了唐代宫廷财政运作中一种灵活务实的新趋向。它很有可能被纳入“内库”或“庄园”的管理体系中,通过一些不成文的“惯例”延续下来。
最后,我们说说刘仁轨“岁为钱二十万”换算成物价,到底有多少钱。
首先,换算成当时的硬通货——绢帛,这笔钱大概值 400 到 500 匹绢帛。
这个结论主要是基于唐代“钱帛兼行”的货币制度和当时的物价水平:
1. 官方定价:唐玄宗时期曾规定,一匹绢约值 550 文。虽然刘仁轨所在的唐高宗时期物价会低一些,但这个官价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
2. 市场价与购买力:在唐高宗、武则天时期,一匹绢的市场价普遍在 400 文至 500 文 的区间内。即便到了盛唐,一匹普通的绢也常值 400 文上下。所以,20万文 ÷ 450文(中值)≈ 444匹。
我们还可以做个更有趣的换算,看看这 20 万钱到底多“值钱”:
能养一支小队一年:当时一个普通士兵一年的口粮和基本开销大约需要 1500 文,这 20 万钱够支付 130 多个士兵 一年的基本费用。
能买百亩良田:当时一亩中等田地价格不过 2000 文左右,这 20 万钱能置办 100 亩 地,直接步入地主阶层。
所以说,刘仁轨这招“变废为宝”的策略相当厉害。仅靠处理一个部门的马粪,就为东宫赚出了相当于数百名士兵的军饷或百亩良田的经费,这基本上可以给东宫太子的禁卫队多存一年多俸禄了。刘仁轨可真算得上是资产管理的大师了,所以在《资治通鉴》上也留下一笔历史记忆。
值得我们推敲的是,要产生20万文的利润,这得多少匹马的粪呢?
咱们根据理论模型来算一算:现代畜牧数据显示,一匹成年马年产粪便约6-8吨(湿重)。唐代马匹饲料不如现代,我们取保守值:年产 6吨。
当然,不是所有粪都能卖。马散失在草场、路上的粪便无法收集。只有在马厩中产生的粪便才能利用。假定马每天有10小时在厩,那么大约40%的粪便能被收集,即一匹马年产可收集的粪便为 6吨 × 40% = 2.4吨。
不过影响实际价值的因素:风干与议价不容忽视。
新鲜马粪需风干储存,重量会缩减。且大宗交易卖给农户或肥商,价格要打折。我们按一吨可卖 80文 计算。
单匹马的粪便年产值就是 2.4吨 × 80文 = 192文。
综合各种因素,要达到20万文的年收入,所需的马匹数量为:
200,000 ÷ 192 ≈ 1040匹
这意味着,如果通过简单售卖,刘仁轨大约需要卖掉1000多匹马的粪便,才能赚到这20万钱。
那么,这个数据这合理吗?
唐代东宫——太子仆寺掌管太子出行的车马仪仗。虽无确切数字,但类比宫廷其他厩苑,养马千百匹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太子作为储君,拥有一支千匹规模的马队,承担仪仗、出行、护卫等职能,并不夸张。
这1040匹马产生的利润,按当时市价能换约四百多匹绢,足以供养130多名士兵一年,或置办百亩良田。因此,《资治通鉴》称之“利颇厚”,数据上是完全成立的。
刘仁轨的卖马粪所获这20万文钱不只是财富,更是唐代宫廷管理智慧的证明。
按:图片仅供参考皇家马厩场景,不全是唐代厩马制度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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