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阳,一对夫妻迫于家里催婚压力选择闪婚,可没同居两天,妻子就回了娘家,理由竟是丈夫鼾声太大,两人过不下去,丈夫提出离婚退彩礼,可妻子却一拖再拖,认为只要结婚超过一年就不用退了,法院判了
2025年初,王某和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两人年纪都不小了,家里催得紧,双方也没时间好好了解对方,匆匆见了面、定了亲,就把证领了
可婚后第二天,问题就来了。李某嫌王某打鼾声音太大,说自己一晚上没睡着。当晚她就搬到另一个房间睡。王某也没多想,觉得可能是刚结婚不适应
但接下来几天,李某还是不愿意同房。两人虽然住在一个屋檐下,却像合租的室友,各睡各的,各吃各的
婚后第四个月,李某直接收拾行李回了娘家。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
王某一个人在家,越想越不是滋味。结婚花了那么多钱,彩礼给了十几万,结果老婆连一个月都没好好住过。他提出离婚,要求退还彩礼
李某不乐意了。她说,我们已经领证了,是合法夫妻。而且她坚持认为,只要结婚满一年,彩礼就不用退。所以她开始各种找理由拖延,请假不来调解,电话不接,能拖一天是一天
法院上,李某认为结了婚、领了证、满了一年,凭什么退彩礼?
但法官告诉李某,法律上不是这么看的。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写得清楚:办了结婚登记,不等于就一定不用退彩礼。关键要看两个人有没有真正在一起生活
这个案子里,王某和李某虽然登记了,但婚后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间满打满算也就四个月,而且这四个月里大部分时间还是分房睡、各自过各自的。李某回娘家后,两人长期分居,没有履行夫妻之间应有的相互照顾、共同生活的义务
说白了,这个婚姻只有一张证,没有实质内容
至于打鼾这个事,法官也说了,生活习惯不同确实会影响夫妻感情,但这不是法律上拒不返还彩礼的理由。如果因为打鼾就长期分居、拒绝共同生活,那婚姻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最终,在法官调解下,李某同意离婚,并当场退还10万元彩礼
我见过不少人以为,只要结婚超过一年,彩礼就是自己的了,法律上谁也拿不走。这个理解太片面
法律规定的是:办了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即使登记了,也可以要求返还。共同生活不是领个证就算,而是要看两个人有没有实实在在过日子。像这个案子里,四个月分居、大部分时间各过各的,法院当然不会认
李某想靠拖时间赖掉彩礼,最后反而把自己搞得被动。拖得越久,调解时越没底气
这个案子里,法院判退10万,其实也是在传递一个信号:彩礼不是结婚的“买断费”,婚姻不是交易。如果两个人根本没有真正一起生活,那这笔钱就没有理由全部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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