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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乡村发展的根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合同到期后的腾退交接、附属物处置等事宜,若处理不好,极易引起矛盾纠纷。近日,桓台县法院起凤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集体土地问题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通过府院联动核查、创新三方调解等形式,跳出“一拆了之、一判了之”的固有思维,妥善化解僵持已久的疑难纠纷。

逾期占地陷僵局

2020年12月,某村委会与王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将12.8亩集体土地交由王某承包经营,承包期限至2023年10月。协议明确约定,承包期满后,王某如续包须参与公开招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不再承包则需无条件恢复土地原状并返还集体,逾期占用需支付双倍土地占用费。

承包期限届满后,该村依规对涉案土地公开招投标,王某未参与竞标,李某依法中标取得土地承包权。然而,王某承包期间,在土地上自行搭建养殖用房、开挖水池、硬化路面并种植树木。因担忧前期投入付诸东流,王某拒不腾退土地,导致李某无法进场经营,村集体土地无法正常交付。多次协商无果后,村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府院联动破难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精准研判案件症结。若直接判决拆除附属物、强制腾退,虽合法合规,但会造成资源浪费,也难以从根源化解矛盾。

为妥善处置纠纷,起凤法庭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案涉土地核查,清晰界定案涉土地中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等不同土地地类,并核实确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均未办理用地及建设审批手续。同时,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的分类处置行政执法参考意见,为承办法官后续进行责任划分、制定调解方案提供了专业依据。

三方调解化纷争

鉴于本案涉及村集体、原承包方王某、新中标承包方李某三方主体,各方权利义务相互交织,为更好解决矛盾,承办法官联系新中标承包方李某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三方沟通协商。一方面向王某释法明理,明确逾期占地的违约责任与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充分考量王某前期实际投入成本,兼顾各方合理诉求,耐心平衡三方利益。经多轮细致调解,三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土地僵局圆满破解。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桓台县法院起凤法庭深化府院联动,践行绿色司法,推进多元解纷的生动缩影。相较于一纸判决,柔性调解的处理方式,既维护了村集体合法权益,守护了招投标公信力与市场秩序,又避免了资源浪费,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处置成本,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桓台县法院起凤法庭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协同治理机制,不断创新多元解纷举措,优化涉农纠纷化解模式,为辖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供稿:罗小语

编辑:朐 星

审核:张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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