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及《浙江省档案条例》精神,依法有序开展档案征集工作,系统发掘与有效保存普陀地区珍贵的家谱文献资源,赓续海岛宗族世代相传的文脉根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陀区档案馆将持续推进“让档案回家”工程,面向区内外各界人士广泛征集与普陀相关的家谱族谱、家族老物件及其他珍贵档案资料。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范围
凡是能够充分展现普陀地区家族发展脉络、宗族文化传承与海岛民间生活变迁,具有较高历史价值、文献价值、文化艺术价值的可收藏家谱族谱、家族老物件以及与家族历史相关联的其他珍贵档案资料,均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一)家谱族谱
凡与普陀相关的各姓氏或家族历代编修的族谱、宗谱、支谱、房谱、世系表等,无论木刻、石印、铅印、抄本、稿本、复制件或电子版本,均在征集之列。
(二)家族老物件
与普陀家族历史相关的各类实物档案,如家族牌匾、祖像、神位、祭器、服饰、印章、信物、生活器具、生产工具、宗祠建筑构件等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物品。
(三)相关文献
与普陀地情、家族历史密切相关的珍贵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家族大事记、先祖传记、墓志铭、碑文拓片、老地契、分家书、科举试卷等。
(四)研究著作
单位和个人编纂出版(含公开出版和内部出版)的与普陀相关的姓氏源流、家族历史、祠堂文化、族规家训等方面的研究专著、文章或手稿。
(五)影像资料
反映家族活动、宗祠建筑、祭祖仪式、家族迁徙等方面的老照片、影像资料、口述历史记录、纪录片等影像材料。
(六)时间范围
不限编纂年代,古代手抄本、刻本及近现代整理本、打印本、复印本,当代新修家谱均欢迎捐赠。
(七)形式范围
纸质原件、复印件、影印本、电子版(照片、扫描件、PDF文档等)均可。
(八)特别说明
原件珍贵不便捐赠者,可接受复制(拍照、扫描、抄录)后归还原件。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
欢迎收藏单位或个人将家谱资料原件或复制件无偿捐赠给普陀区档案馆。凡捐赠者,我馆将颁发捐赠证书,所捐资料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二)原件复制
对有保存价值但收藏者不愿捐赠原件的,可提供原件由我馆进行数字化扫描或复印,复制后原件安全归还,复制件予以收藏。
(三)线索提供
欢迎各界人士提供普陀家谱族谱源流、收藏线索,我馆将派专人接洽。
三、征集要求与说明
(一)所征集的家谱族谱、家族老物件及相关文献应尽可能保持内容完整、连续,字迹或画面清晰可辨。
(二)征集所得资料将由普陀区档案馆进行规范化登记、专业保管与数字化加工,主要用于家谱文化研究、地方家族史编纂、家谱编修参考,以及公益性展览展示等,推动档案资源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传承,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华路589号区档案馆32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80-3806652
现场接待: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热忱期待
各位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贤达
踊跃响应、慷慨惠赠
共同铭记普陀往事
接力传承海岛文脉
❤️❤️❤️
【普陀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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