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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广元市青川县公安局木鱼派出所查处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2026年6月4日11时许,违法行为人周某某(男,汉族,青川县人)前往木鱼派出所办事。值班民警交谈时察觉其满身酒气、言行反常,随即询问其出行方式,周某某如实供述自己驾驶三轮车前来。民警立即联系青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木鱼中队到场处置,并带周某某至木鱼卫生院进行酒精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认定其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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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编辑:张 亮 陈 诚

责编:李 浩

审核:赵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