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编者按
探查消费领域的真问题,揭示假象背后的真相!
作为市场监管总局“跑口记者”,我们直通部委,第一时间传递监管新政。作为深耕消费领域的媒体人,我们聚焦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期“市场真探”,起底被新国标删除的食品添加剂,能否在电商平台销售?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在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被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删除的添加剂仍在公开销售,且商家普遍标注“食品级”“食品添加剂”等字样。与此同时,三聚氰胺、苏丹红、吊白块等化学品,均能在电商平台查到,更有闲鱼卖家公然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2月8日,“GB 2760-2024”新国标正式实施。与旧版相比,删除了落葵红、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六种食品添加剂,意味着这些物质不得再用于国内食品生产。
一边是明确的红线,一边是叫卖的商品。这些添加剂何以明目张胆流入电商平台?销售者、平台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暗访:
禁用添加剂化身“食品级”
多家电商平台公开销售
6月5日至6日,记者在淘宝、拼多多等平台搜索发现,落葵红、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被食品添加剂新国标删除的添加剂不仅能轻易搜到,且商品详情页普遍标注“食品级”“食品添加剂”等宣传语。
电商平台多家店铺销售落葵红、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并宣称产品为“食品级”。网络截图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多家店铺客服承认产品“没有证件”“没有质检报告”,甚至主动告知“介意勿拍”。
在淘宝平台,一家名为“山东佛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8年老店,以50.59元/斤的价格销售落葵红。当询问该产品能否用于食品加工并通过抽检时,店家直言这种低价合成类落葵红仅适合个人使用,只要抽检送检必须换成天然植物提取色素,“如果你非要用这一种,我也拦不住你,后期抽检了,自己解决”。
在拼多多平台,名为“福邦万家食品”的店铺同样在售落葵红,价格低至9.4元/斤,客服明确承诺产品可正常用于食品加工销售。面对“新国标已删除该添加剂,能否出具合规证明”的疑问,店家表示“不能出具证明”。
此前,被用作面粉改良剂的偶氮甲酰胺的售卖乱象同样突出。淘宝“旺旺食化”店铺标注“食品添加剂”售卖纯度99%的该产品,客服先称可以用于食品加工销售,但被追问“偶氮甲酰胺已被新国标删除、抽检发现问题怎么办”时,转而承认“那就不能用了,没有(资质)证明”。当记者问及平台是否审核批准上架、是否下发违规通知时,店家表示不知情。另一家名为“浙江沉浮生物科技”的淘宝店情况类似,客服先表示该产品为“食品级”,但能否通过市场抽检需询问当地监管部门,当得知新国标已删除该产品时,转而表示“可以用于工业饰板制作、兽用”。
此外,淘宝两家售卖海萝胶的店铺客服反复强调“产品无相关证件,介意勿拍”。记者注意到,商品页面清晰标注“食品级”原料,当记者指出海萝胶已被新版国标禁用,质疑其“食品级”标注违规时,有店家改口称“客户都用在工业上”,此后不再回复。
记者使用在网络下载的图片,可以在闲鱼App随意发布售卖三聚氰胺、苏丹红等商品。网络截图
调查:
平台审核形同虚设?
客服回应:建议用户自行举报
商家销售被新国标删除的食品添加剂,电商平台是否履行审核义务?记者就此分别向淘宝和拼多多客服进行了询问。
记者向淘宝官方客服反馈线索,告知多家店铺售卖落葵红、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新国标禁用添加剂,且商家标注“食品级”、无法提供合法质检证件,询问平台上架审核是否核验产品合规资质、是否对照国标核查品类准入。
淘宝客服并未直接回应审核机制问题,而是建议记者在商品页面发起举报,之后平台会根据反馈问题进行核实。记者随后以“无生产经营资质”为由对上述商品发起举报,最终平台反馈结果为“已重点关注”——截至记者发稿时,既未下架违规商品,也未对涉事商家进行处罚。
拼多多客服在接到反馈后,表示对新国标删除的添加剂,平台是禁止销售的,一旦核实确认,会第一时间根据规则对商家和商品进行下架,并对商家进行处罚。同时表示会将线索移交专员跟进处理,但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专员回复,涉事商品依然在售。
记者与淘宝店铺“旺旺食化”的聊天记录,店家前后说辞矛盾。网络截图
疑问:
新国标删除的添加剂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被新国标删除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安全?商家标注“食品级”售卖是否合规?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告诉记者,新国标删除上述食品添加剂,核心原因并非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而是基于工艺必要性与社会诉求作出的调整。他解释,行业内几乎没人用上述物质作添加剂。此外,社会上有些人嫌添加剂(种类)太多,这也算是“回应社会关切”。
他强调,单纯看科学证据,上述物质是安全的,且由于其自身存在“自限性”,实际使用中很难出现超量添加的情况。以密蒙黄为例,它提取自俗称的“染饭花”,长期以来部分地区用其制作五色饭。
食品伙伴网总经理李远钊也给出类似观点,表示上述物质主要由于“非工艺必要性”从新国标中被删除。他同时强调,国内销售的食品,一定不能使用此类添加剂。
记者以“无生产经营资质”为由发起举报,平台反馈结果仅为“已重点关注”。网络截图
实测:
二手平台销售三聚氰胺、苏丹红
记者发现无需资质审查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三聚氰胺、苏丹红、吊白块等,不仅在电商平台可轻易购得,闲鱼上更有个人卖家公然销售。
与前文所述添加剂不同,此类物质属明令禁止用于食品的有毒有害物质。其中,苏丹红具有强致癌性,三聚氰胺会严重损伤肾脏,吊白块在食品加工中会分解产生甲醛等有毒成分,一旦流入食品环节,将威胁消费者生命健康,属于食品安全领域重点打击的对象。
记者在闲鱼询问多个个人卖家,对方均声称所售物质仅用于“实验检测”“工业用品”,不可食用。当记者追问如何确保不流入食品加工环节时,部分卖家回应称“食品厂出厂要检测”“我们不对食品厂家,买前也会说用途,包装会有提示”。
闲鱼对此类产品销售是否进行资质审核?记者试验发现,只要上传在网络下载的产品图样,闲鱼AI会自动识别图片内容进行商品描述,再补充商品品牌分类、设置好定价、发货方式等,即可一键发布,并未开展资质审查。
记者随后以“违禁产品”为由对上述商品链接进行举报,但平台均回复举报不成立,理由是“证据不足”,并表示已“重点关注”该用户。
追问: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专家: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
销售被新国标删除的添加剂并标注“食品级”是否违法?电商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表示,商家相关行为已触碰“红线”,电商平台未依法履行审核与处置义务,同样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朱巍看来,无论相关物质被禁用的原因如何,既然现行国标已明确其不再属于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畴,商家依旧沿用旧标准,将禁用品标注为“食品级”进行售卖,本质上就是把非食品类产品当作食品相关原料销售,该行为明确违反《食品安全法》,同时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依据《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他同时表示,电商平台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经营者资质及所发布信息的审核。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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