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药店 作者:虞国庆

《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已于2026年5月发布,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目前关于医药代表管理的最新法律法规。

这条新规取代了原有的试行办法,对医药代表的准入、备案、学术推广行为及违规惩戒都作了更严格的规定,旨在净化行业风气、严禁商业贿赂。

新规发布后,大多数以做临床药品为主的药厂,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自我检查与整顿。根据新规,将有大批医药代表因文化素质及专业知识的局限性,被迫放弃从事医院的新品临床促销工作。

所以,这批医药代表直接面临转型,而这些医药代表又恰恰是有着20~30年的医院产品临床促销经验,有着比较强的业务能力及比较完善的人脉关系,很有可能不愿退出药品销售的行当。

既然不愿退出,那就只有转换销售赛道——这批医药代表,或转向连锁药店,或开拓个体诊所,或进入私域直播。

药店行业也变天

医药代表,勿忘合规

需要注意的是,医院临床促销与药店促销不是一回事,药店的价格相比医疗机构来说要开放透明得多,可根据市场的现状及客户的需求,药店可以适当调价,最终以成交为目的。

医疗机构的开药处方权在医生,而药店的买药卖药的决定权有时在患者或客户,患者或客户有药店之间比价的自由,这是在医疗机构所没有的现象。

同样是做药品促销,药店渠道有自己的优势,医药代表可以完全放开,不用在医疗机构那样拘束。产品进入药店,怎么定价,怎么做促销方案?既可根据厂家或产品代理商所制定的统一价格,也可以与药店,尤其是跟一些规模较大、门店较多的连锁药店,签订价格政策。

当然,药店行业也存在“店大欺客”现象,有的大型连锁药店有自己定价权,不是厂家或产品代理商所能左右的。例如,在产品进入药店货柜前,厂家或产品代理商严格规定,不能在自家网店销售,即使要销售也得严格按终端零售价。

试着猜测,医药代表进入药店,可能会改变药店原有的销售模式,相比OTC代表,医药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专业知识要高出一些。在制定产品销售政策和运营方式上可能会更科学一些,但也可能会死板一些,这是长期做医药代表所养成的职业习惯。在与OTC代表销售思维相碰撞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隔阂,各有各的优势与劣势。

厂家及产品代理商,可以让一些医药代表进入药店行业发展,但不能一蹴而就,任其发挥,同样要做好培训工作,让其全面了解药店行业目前情况及未来趋势。

而离开医院的医药代表,不是被市场所淘汰,而是进入药品销售的另一个战场。往日在医院做得风生水起的人,只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相信在药店同样能重现辉煌。

从医疗机构转向零售药店,虽说都是做药品促销,但都要秉承合法合规的原则。该用的费用正常使用,不该用的费用一分也不能使用,更不能把费用打进价格,抬高药价,把高额溢价让医保基金、百姓钱包买单。

这样的模式,还是沿用以前做医院临床品种那一套,只是把医生换作了店员,把药剂科换作了采购部,说白了还是重操旧业,披上了“带金销售”的外衣。

对此,医药代表应趁早断了这念想,因为这条路注定越走越窄,现在的药店环境可不是从前了。药店渠道很自由,但也不是法外之地,合法合规永远是做药品销售的前提。

总的来说,医药代表转型,是改革之下的必然之路,而药店或是大批医药代表转型的新领域。从产品入手,以疗效为切入点,自身合规经营,医药代表才能真正地在行业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