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医保个账跨省共济的背后,隐含着我国医保制度从“保个人”向“保家庭”、从“属地化”向“全国通”升级的重要逻辑转向。
■李海楠
为推动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在全国高效落地,让异地亲人切身感受和使用到这份跨越山海的医疗保障,6月5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公开发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对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可使用共济额度进行支付的医疗费用范围、经办流程等内容作出安排。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就是让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跨省给家人使用。这一模式自2024年12月2日首次在江苏苏州启动试点,在不足两年的时间内试点省份超20个,并于2026年初经由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确定了“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的任务目标。
可以说,医保个账跨省共济从试点到迅速铺开落地,本身就是用“中国速度”有力回应“民之所需即为政之所向”的一次生动实践,《规程》的发布,更是推动这一医保新政按照“行之所至”轨迹大踏步前进的关键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推动医保个账跨省共济的背后,隐含着我国医保制度从“保个人”向“保家庭”、从“属地化”向“全国通”升级的重要逻辑转向。其本质,是以精细的制度设计彰显民生保障的温度与精度的深层考量。
要知道,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核心价值,在于彻底扭转以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长期受到“地域限制”与“人员限制”的双重约束。
一方面,资金只能在参保地使用,跨区域流动的务工人员、随迁老人等群体往往面临“参保地用不上、居住地用不了”的困境,大量资金沉淀为“沉睡账户”;另一方面资金仅限参保人本人使用,家庭内部医保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突出,健康状况较好的年轻人账户资金闲置,老人、儿童等高频就医群体却面临个人账户不足的压力。
跨省共济政策的出台,一次性打通了地域与人员的两大堵点,即可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搭建的个人医保钱包,让个人账户资金不再被省份边界阻隔,家庭成员间的共济使用更实现了医保资源在家庭范围内的优化配置,真正做到了“钱随人走、额随亲用”。
从资金盘活的角度看,此次《规程》的出台构建了一套兼顾效率与安全的资金激活路径。政策没有采取简单的“个人账户资金直接提取”或“无限制使用”的粗放模式,而是通过额度管理、关系绑定、使用范围明确三重机制,既充分释放资金的保障效能,又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可控。
参保人可自主设定共济额度,额度一旦划出即不再纳入本人使用范围,被共济人也无法进行二次流转,从规则上避免了资金的套取、挪用风险;使用范围既覆盖了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也允许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将资金的使用场景延伸到了预防保障环节,进一步放大了资金的保障价值。这无疑也有助于此前分散在各地的沉淀资金真正发挥出医保互助共济的本质作用。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项政策对准了跨区域流动群体的急难愁盼,是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一步。我国现有超过2亿的流动人口,其中大量异地务工人员的医保参保地与工作地、生活地分离,老人随子女异地居住、儿童在异地入学等场景下的就医购药负担,一直是民生领域的突出痛点。
跨省共济政策实施后,在外地工作的年轻人可以将自己的个人账户额度共济给老家的父母使用,随迁老人可以直接使用子女在工作地参保的个人账户资金在本地购药,哪怕家人不在同一个省份,医保的保障也能跟随亲情覆盖到家庭成员。
相比直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等普惠性政策,跨省共济更侧重制度缝隙的填补,用相对低成本的政策调整,解决了特定群体的现实困难,也让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得到了进一步彰显。
从各地试点的省内共济到全国层面的跨省共济落地,我国医保制度的改革始终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方向推进。未来,随着经办流程的进一步简化、结算效率的进一步提升,这项政策的红利还将持续释放,不仅能切实减轻亿万家庭的医疗负担,还将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全民医保体系、推动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总 监 制丨王列军车海刚
监 制丨陈 波 王 彧 杨玉洋
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陈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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