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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设施严重老化亟待维修,改造却因业委会委员辞职而搁浅。一个名为物业治理委员会的临时机构及时补位,让问题出现转机。

物业治理委员会的创新依据,来自今年初上海出台的一份文件。文件提到,对业委会“建不了、选不出”等失灵停摆的情形,街镇可牵头组建物业治理委员会,发挥临时过渡和救济补位功能。有人也许会说,没有业委会,可以由居委会代为履职,但当事项涉及大额资金决策,“居代业”的授权便显得不足。

新组建的物业治理委员会优势明显:成员可按议题选配,让专长对口的居民发挥所长;居委干部负责沟通与意见收集,让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有所缓解;让兼任网格长的街道分管领导直接担任主任,协调资源时路径更短,决策也相对经得起审视。

更值得留意的是其附带效果——解决问题的几个月里,几位有公心、懂专业的业主逐渐浮现,他们未必能即刻组成业委会,却为日后的规范改选提供了储备。目前,田林街道已将这一做法推广至另外四个无业委会小区。

基层治理中,总有机制失灵失效的间隙。与其等待条件齐备,不如先以过渡性的安排维持运转,并在运转中找寻修复机制的契机。物业治理委员会带来的启示,不是如何替代业主自治,而是从急难愁盼的解决中,让能人自然“浮出水面”,为自治留出重新生长的余地。

原标题:《物业治理委员会的启示丨新民快评》

栏目编辑:郁晶陶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潘高峰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