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平远县大柘镇环城路157号的整栋不动产,自上线司法拍卖平台后便热度居高不下,却接连遭遇两次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情况。平远县人民法院决定将该标的再次公开拍卖,拍卖时间定为2026年7月13日,同时将拍卖保证金从原先的10万元提升至24万元。
该标的为三层整栋建筑,建筑面积达646平方米,地处大柘镇环城路核心商圈,区位优势突出,起拍价设置为120万元,折算单价约1860元 /㎡,性价比突出,自首次拍卖起就吸引了大量意向买家关注。
该房产首次司法拍卖于 2025年12月29日在阿里资产平台进行,吸引9名竞买人同台角逐。整场竞价过程十分激烈,累计经历101 轮加价、98 次延时,最终以2382534.3 元成交,较起拍价溢价超118万元。遗憾的是,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法院规定期限内缴纳剩余尾款,经法院催告后依旧拒不履行缴款义务,构成法定悔拍。按照相关司法规定,该买受人的 10 万元保证金被依法没收,同时被限制参与该标的后续所有竞拍活动。
因首轮悔拍,平远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7日重启二次拍卖,起拍价仍维持120万元不变,保证金依旧为10万元。本次拍卖同样热度不减,共有6人报名参与,累计产生92轮出价、2次延时竞价,围观人次超 5000。此次竞买人刘*兰(竞买号 K7160)以2370502.3 元的最高应价胜出,成交价仅比首轮低 12032元,也印证了这套房产的市场认可度与保值能力。出人意料的是,第二次成交后,买受人刘*兰同样出现悔拍行为,未按要求结清房款。同一标的连续两次高价成交、两次弃拍,此现象应该很少见。那大家说说这会不会有什么隐情??
针对连续悔拍现象,平远县人民法院在第三次拍卖方案中作出重要调整:核心调整保证金由10万元上调至24万元,以此筛选具备真实资金实力、恪守诚信原则的竞买人,从源头减少冲动出价、随意悔拍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会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各项费用、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成交价的差额,剩余部分冲抵被执行人债务。若后续拍卖成交价低于此前成交价格,产生的差价部分,法院有权向历届悔拍买受人依法追缴。此外,前两次悔拍的竞买人,均被禁止参与本次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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