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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芜湖”网站6月10日公示的4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省华邑建设有限公司和安徽金亿元建设有限公司因在两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政府招标中涉嫌串通投标,被芜湖市繁昌区城市管理局(芜湖市繁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10.99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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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芜繁﹞城管﹝住建﹞普罚决﹝2026﹞011号的公示信息显示,繁昌经济开发区2025年企业投资项目(七通一平)中,安徽省华邑建筑有限公司和安徽金亿元建设有限公司在芜湖市芜瑕投标系统中,存在上传投标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文件IP地址相同的问题,涉嫌串通投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对安徽金亿元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338173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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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关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芜繁﹞城管﹝住建﹞普罚决﹝2026﹞013号的公示信息显示,繁昌经济开发区2025年企业投资项目(七通一平)中,安徽省华邑建筑有限公司和安徽金亿元建设有限公司在芜湖市芜瑕投标系统中,存在上传投标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文件IP地址相同的问题,涉嫌串通投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同样对安徽省华邑建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338173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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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芜繁﹞城管﹝住建﹞普罚决﹝2026﹞012号的公示信息显示,繁昌区荻港镇新河村农田肥水一体整治项目中,安徽省华邑建筑有限公司和安徽金亿元建设有限公司在芜湖市芜瑕投标系统中,存在上传投标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文件IP地址相同的问题,涉嫌串通投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对安徽省华邑建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1585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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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芜繁﹞城管﹝住建﹞普罚决﹝2026﹞010号的公示信息显示,繁昌区荻港镇新河村农田肥水一体整治项目中,安徽省华邑建筑有限公司和安徽金亿元建设有限公司在芜湖市芜瑕投标系统中,存在上传投标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文件IP地址相同的问题,涉嫌串通投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对安徽金亿元建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1585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