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杭州市西湖区的刘阿姨在绿灯时正常通过斑马线,被一名闯红灯急速驶来的外卖骑手撞倒,造成髋部骨折,术后行动受限,构成十级伤残。然而,交警部门初稿竟认定刘阿姨“未观察来往车辆、未确保安全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外卖骑手及其平台公司以此为由,仅愿赔偿象征性的2万元,而刘阿姨的医疗费已花去7万余元。
面对极其不利的责任认定,刘阿姨家属愤而求助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团队调取路口高清监控反复逐帧分析,清晰显示:刘阿姨过街全程为绿灯,且已观察左侧来车,外卖骑手从右侧高速闯红灯驶入斑马线,完全无减速。团队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行经斑马线应减速让行,闯红灯属严重过错,行人不应承担主责。
泽良团队迅速提交复核申请,附上逐帧截图与法律依据。经上级交警部门复核,责任认定彻底修正:外卖骑手负全部责任,刘阿姨无责任。这一逆转使赔偿基础从“主责仅获小比例”变为“全责全额赔偿”。
在后续赔偿协商中,团队锁定外卖平台的雇主责任险及骑手个人商业险,精心整理刘阿姨的全部医疗单据、伤残报告、护工费凭证等,核算总损失约22万元。面对保险公司的惯常压价,团队在调解中坚持“核心项目分文不让”,同时考虑到刘阿姨年事已高、康复周期长,灵活接受分期支付方案,最终达成18.6万元的赔偿协议,首期10万元于15日内到账。
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的核心价值在于:用证据说话,用法规破局。从行人主责到行人无责,团队的专业复核彻底改写了案件走向,为刘阿姨争取到了原本遥不可及的合理赔偿。
泽良交通律师,深耕福建、浙江、广东交通法律实务,以专业守护受害者权益。如您在福建、浙江、广东遇到交通事故难题,欢迎联系泽良律所,获取免费初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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