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你辛辛苦苦赚的钱,真的完全属于你自己吗?很多人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毕竟劳动赚钱,私有财产理所当然。
但就连易中天老师都曾提到,独立人格的基础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可这个说法真的站得住脚吗?翻遍历史、看透理论,你会发现真相远不是这么简单。
不管是古代中国还是中世纪欧洲,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私有财产权,中国古代皇权至上,皇帝一句话就能抄没富商官员的家产。
明太祖朱元璋看沈万三不顺眼,直接抄了他的家,官员富商尚且朝不保夕,普通百姓的财产更无从谈起。
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下,财产权和身份绑定,完全没有保障。统治者掌握征税权,被统治者不但没有话语权,连问责的资格都没有。
高税收、低福利成了常态,聚敛的财富全用来豢养统治阶级,底层民众只能任人盘剥。
中国王朝灭亡,很多时候不是因为土地兼并,而是税赋过重逼得百姓造反。
西方现代化的起点,恰恰是民众反抗苛捐杂税,17世纪英国国王查理一世肆意征税,民众联合反抗,内战爆发,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
直到1689年《权利法案》通过,确立“王在法下”“税收法定”,国王的权力被关进笼子,英国民众的财产权才终于有了基本保障。
很多人以为,洛克是私有财产绝对保护的鼻祖,但事实恰恰相反。
洛克的理论有个核心前提:上帝把世界赐给全人类共有,所有人都有理性利用的权利。
他认为劳动是把公有物变成私有物的关键,就像传说里牛顿被苹果砸中的典故一样,洛克捡起掉落的苹果,因为付出了劳动,苹果就成了他的私有财产。
这也是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理论源头,但这个规则从来都有边界:财产权的上限,是你能用多少、不糟蹋多少。
你可以采集够自己吃的苹果,但不能存太多让它烂掉,比如有人买了大量粮食,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烧着玩,洛克会坚决反对。
他从没说过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反而明确反对无限制占有公共资源。
美国建国时照搬洛克的理论,宪法里只说“私人财产权不可侵犯”,绝口不提“神圣”。
反而是法国《人权宣言》误用了“神圣”一词,但紧跟着就补充了限定:只要出于公共需要,且给予公平补偿,就可以征用私人财产。
易中天老师的说法,其实是把法国的特殊表述当成了普世真理,本身就站不住脚。
其实西方左右两派,理论源头都是洛克,只是侧重点不同。
右翼的保守主义推崇小政府、低税收、自由竞争,能快速发展经济,但很容易拉大贫富差距。
左翼的社会主义则不同,它虽然也源于洛克的 “公有万物” 理念,但更看重平等的价值。
法国思想家卢梭就敏锐指出,私有财产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这也催生了空想社会主义,后来发展为科学社会主义,19世纪末伯恩施坦修正理论,提出民主社会主义主张。
二战后民主社会主义的诸多主张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基本政策。
现在的纽约新市长就是民主社会主义者,主张“劫富济贫”追求物质平等,穷人们乐见其成,富人们却避之不及。
影星史泰龙就公开表示要离开纽约,理由是“不想被打劫”,不管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我国,都没有绝对的私有财产权。
美国宪法有财产征用的补偿条款,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
说到底你赚的钱属于你,但前提是你没有损害公共利益,没有浪费资源,更没有破坏社会公平,想要彻底守护自己的财产,得先看懂规则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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