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本年度首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草案)》。整套新政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落地执行。
一、公积金贷款上限全面上调,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享受专属倾斜政策
根据《通知》相关规定,衡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人/家庭最高可贷总额度由原有90万元上调至120万元,并针对不同群体设置阶梯式额度上浮福利:
1.初次结婚生育、拥有两个子女的家庭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基准线上浮30%;
2.生育三孩的家庭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提升至50%;
3.若选购衡阳市“好房子”专项建设项目房源,在对应子女政策上浮标准之上,贷款额度可额外再上浮10%。
针对人才群体,政策给予更大力度支持: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按基础标准放宽4倍;留在衡阳就业、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青年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基础标准2倍。
同时上述两类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受公积金缴存时长约束,完成公积金账户开立手续后,即可提交贷款申请。
二、放开公积金代际共用门槛,重大疾病提取范围覆盖直系亲属
本次新政打破公积金仅限本人使用的固有限制,落地代际互助使用机制: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可动用账户余额,为父母或成年子女购置湖南省内自住住宅;
职工还能按月抵扣、一次性提前还款两种方式,提取自身公积金,代为偿还父母、成年子女名下衡阳本地公积金住房贷款。
民生保障层面同步扩容提取场景:若缴存职工本人、配偶,或是父母、子女罹患重大疾病、接受大型手术,致使家庭经济负担加重、生活陷入困难,可依规申请提取公积金,充分发挥公积金兜底民生的作用。
三、拓宽住房消费提取场景,装修、物业费、租房提取标准同步优化
新政进一步延伸公积金住房消费使用场景,覆盖购房配套支出、家装、物业、租房多个板块:
1.省内购房配套支出可提取:职工家庭购置湖南省内自住住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房屋维修专项资金、购房契税、不动产登记相关工本费;
2.新增家装提取试点: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衡阳市域内五年内新购置的自住住宅;
3.物业、车位管理费年度提取: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5000元,用于缴纳一套自住房屋物业费以及同小区配套车位管理费;
4.租房提取额度提升:无房租房家庭月度提取标准统一上调,普通家庭每月可提1200元,二孩家庭每月1400元,三孩及多子女家庭每月可达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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