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集贤县人社局)

根据《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黑人社规[2017]39号)规定,下列工程合同终止(解除原合同),现申请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手续,集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公示,欢迎相关单位监督举报,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有拖欠,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待违法情形消除后我部门将依照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手续。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2日-2026年7月12日

欠薪投诉(咨询)电话:0469-6109131

信息来源:集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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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集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编辑:黄天宏

校对:王斐

审核: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