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有多卑微,其实不用博主多说,多数小伙伴身在其中,拥有第一手新鲜且热乎,透彻并痛苦的体验。

小伙伴们用牛马来自嘲,把自己说成是当牛做马一样,撅着腚给老板干活。听起来怪心酸的,可实际上,人家牛马有吃有喝的,比咱要轻松愉快。咱打工人的心酸,比牛马惨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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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重庆那个被老板从845个工作群里T出来的小姑娘的事,博主看了以后,无奈感很重,不如不快。今天借此来聊聊。

事情是这么回事:

小姑娘在那家公司干了将近6年,去年中旬突然不知道因为啥,公司不再给她安排活了,还把她的电脑和办公用品都收走了,然后专门找了几个同事,花了一上午时间把她从所有的工作群里“开除”掉。

小姑娘也不傻,公司这一系列动作,咋能感受不到公司想干啥。所以她非常谨慎,也正因为如此,才躲过了公司的“暗箭齐发”。

公司一天突然冷不丁的说要给她放几天假,让她好好休息一下。姑娘心想:卧槽,给老娘玩这种阴招啊,于是就表示:我不用休息,我喜欢上班,上班使我快乐。然后坚持按时打卡,准点坐在工位上,时不时还问老板“有没有啥工作呀,给我安排点呗”。

公司为啥突然好心主动要给小姑娘放假?就是想给姑娘安上个无故旷工的“头衔”,然后名正言顺地把她“开”了。除此之外,公司还耍无赖,无故拖欠工资,姑娘问啥都不回复,甚至让员工也不搭理她,利用种种手段,终于逼得小姑娘主动提出了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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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到这一步,基本上就结束了。虽然很气愤,很不爽,经济上也遭受了损失,但很少有朋友会想着“维权”。原因很简单——劳动维权这事,对咱们牛马打工人来说,更像是一种惩罚,是自讨苦吃。

重庆这姑娘辞职后提出了维权,过程不赘述,结果也不多说。总之就是:从去年9月份离职,到今年8月21日维权成功,她用接近一年的时间才完成了维权,最终得到的“收益”也就是5万多块钱,跟她一年的工资几乎相当。

看到这,有些要求比较低的朋友会觉得,这挺不错的呀,最起码不亏。这就是典型的“卑微”心理,被别人欺负了,人家给点赔偿,自己不亏,就觉得挺满意,甚至沾沾自喜——这一年没上班,还有收入。

这些朋友忽略了隐性成本和机会成本。

隐性成本是:被公司欺负时承担的心理痛苦,向公司索要工资时可怜又谨慎的精力,打官司找律师、准备材料、开庭、上诉过程中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一年没工作对以后找工作带来的难度成本,以及闹得全国皆知以后对未来找工作的影响。

机会成本是:小姑娘原本可以正正常常的工作,有规律的作息、交友,不必为了打官司、维权而耗费更多经历等。

这些成本,都得小姑娘自己承担,现在大家看看,还觉得小姑娘不亏吗?如果你还这么觉得,就当我放了个P吧。

其实,很多跟小姑娘情况类似的朋友,在工作中遭受不公正待遇后,不愿意提出“劳动仲裁”之类的诉讼维权,最大的原因就在于此,维权不划算,时间、精力、金钱上都有损失,而即便维权成功,获得一些金钱赔偿,总体上还是亏本的。

而人,是一种需要激励才能行动,才愿意做出改变的生物。你起早贪黑的上班,期待的是工资奖励;小伙子死心塌地的追求小姑娘,想要的是处对象卿卿我我的奖励;老年人热衷于保健品和锻炼活动,看重的是健康和长寿的奖励。

如果人们干某些事,在花了精力的情况下,没有得到更多的奖励,相信大家都不会愿意干。而如果一件事干了,不但得不到更多,自己还得倒贴,那就是纯纯的找罪受——就是惩罚了。

惩罚会带来什么效果呢?用罗翔的话说,惩罚会带来改变的效果——维过权的朋友,下次可能不愿意维权了;没维过权的朋友,一打听维权这么亏,也不愿意干傻事。

于是乎,维权的人少了,相关劳动仲裁数据一统计,维权数据下降,用工环境变优,打工人尊严提升,劳动市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就说扯不扯吧。

另一方面,企业用尽“龌龊”手段把牛马们赶走,原本还担心会吃官司,略微有点瑟瑟发抖。可一当“被告”才知道,也就那么回事啊,既不可怕,也不用付出啥额外成本,最多就是把该给的钱给了。第一次当“被告”的感觉,竟然是愉快的。

然后又发现,我特么开了10个人,怎么就当了一次被告,其他人为啥不告我呢?我要当被告,我要体验被告的快感,求你们啦。

如今差不多就是这么一种奇妙的“平衡”——维权,成了一种让企业感觉到被“激励”,给牛马带去的却是“惩罚感”的事儿。

现在大家知道,为啥企业总是喜欢用下三烂的手段了吧。人家就用了,能咋地?告我啊,求求你们告我啊。

咱们维权,怎么也得拖个一年半载的吧。咱们被拖欠的工资放人家企业账上,咋滴不弄个三、五块的利息,一瓶可乐不就到手了。

咱们不维权,企业就能省下一笔开支,虽然企业失去了当被告的快乐,但有钱啥样的快乐买不到?

大家看到了吧,企业怎么都“不亏”。这种不亏,就是激励,激励着他们想尽各种用“办法”对待不想要的员工。

这种情况已经不是一两年、三五年了。博主毕业将近二十年,最初十年在大城市,这些情况几乎没遇见过,但落叶归根刚回到小城市那会儿,找工作的感觉可以用“五味杂陈”来形容。

博主刚回来面试了很多企业,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或者说也不能叫作企业。那会儿没经验,对小城市企业了解不足,投了简历人家打来电话,咱就去面试。

有些企业名字听着挺大气,到那一看,就是一间门面房;有些企业地址看起来像写字楼,导航到那才发现是小区里的民房;还有些企业在城乡接合部,打了四五个电话才找到地方。

面试的过程也是惊喜连连,问人家单休双休,人家直接说,咱这小地方,除非你当公务员,否则不可能有双休;问人家具体干啥,人家说的差点没把我吓死——原来在大城市需要五人左右小团队才能干成的活,人家指望你一个人搞定,工资就更不说了,只有大城市的三分之一不到。

结果就是,回来一年多,自己都没法接受这种种差距,在家躺平打了一年游戏。后来随着媳妇怀孕,才觉得这么荒废下去不合适,于是强忍着找了个相对有一定规模,员工差不多有300来人的生产型企业入职。

试用期三个月,干完试用期我发现又被自己的单纯和无知坑了一把——面试时竟然没聊到五险一金。因为曾经在大城市也负责过招聘,五险一金这种事属于是不需要谈的,是企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的。

所以,回来后找工作,都没聊过这事。结果第四个月发现没给我交社保,去问人事了才知道,人家企业的规矩是:入职满一年,才给交三险,还特么没有公积金。本来想立马走人的,可跟身边的朋友一打听才知道,这是“基操”,这小地方企业,都是这么“玩”的。

这是十二、三年前的事了,如今没有丝毫改善。博主如今是一家小型企业的中层管理了,也曾给老板提出过一些“招聘”建议,比如按规定交社保这类,但是都没得到老板认同,给我的感觉就是,老板不在乎,也不怕员工维权——老板上面有人,自己有招儿。

说这些啥意思呢?就是想说明牛马的现状依旧如十年前一样卑微,以及按照目前的情形,未来改变的可能性也不大。

原因也很好理解:

牛马们没有改变的激励,企业也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

如今的情况反而跟咱们想要的恰好相反——牛马维权被“惩罚”,企业违规却得到“奖励”。这种情况下,能有改变就见鬼了。

说到这里,怎样才能带来改变就很明显了。

比方说,给牛马维权更大的奖励,比如3倍赔偿。当然了这个钱得由企业出,这样也能“激励”企业减少对待员工的不合理现象。

这只是员工和企业之间的“了结”,企业违规了、违法了,难道监管机构、法律不应该予以制裁和惩罚吗?比如说可以赋予劳动仲裁机构处罚权,处罚金额是员工索赔的5倍、10倍之类。

这部分罚金呢,一部分可以上缴国库,为国家创收;另一部分就留给劳动仲裁机构,作为对积极处置、高效推动打工人维权事宜工作人员的奖励。这样劳动仲裁机构的效率也能得到提升,降低维权难度。

当然了,出于对等原则,也需要保证企业的合法权利。

比如,如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善待员工,从未涉及过劳动仲裁案件,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等激励。

另外,如果遇到员工恶意维权,故意捏造虚假情节提出劳动仲裁,讹诈企业的情况,也应该支持企业反向多倍索赔,并且要将该名打工人加入黑名单,比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任何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等等。

说到其实这里差不多了,文末简单总结一下吧。

以前的用工制度和劳动维权,普遍走的是类似于“和稀泥”那种不温不火的模式,对打工人和企业都起不到啥“激励”和“惩罚”作用,基本上全靠自觉,全凭良心,法规制度没起到应有的作用不说,力度也不够。

大家也知道,自觉和良心这俩东西,很多人天生就没有,在“利益”面前就更不可能会有了。而打工人在企业面前,往往又是弱势和卑微的。

所以,想要改变这种打工人单方面被“虐”的局面,就只有靠一套“赏罚分明”的制度才能做到。

赏罚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唯有惩戒,才能带来改变的效果。

全文完,感谢阅读,喜欢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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