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7日,《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发布,将“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硬性规定作为准入红线,大量非相关专业出身的医药代表“老兵”随即面临职业门槛问题。“学历补票”这一乱象也开始在行业内蔓延。
随着《办法》发布,医药代表这一职业角色将发生显著变化,过去主要负责药品推广工作,今后将会“从事药品学术推广活动”。这一转变意味着从业资格也要调整,为此,医药相关专业学历就成为医药代表的“标配”,不符合这一要求的医药代表将会面临转行或补学历的阵痛。
从发展阶段来说,我国医疗销售已从“拼关系”“拼腿勤”“拼贿赂”的野蛮生长,进入“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若医药代表不具备医药专业知识,将很难沟通药品信息和药品学术推广。换言之,这对医药企业、医疗机构以及医药销售行业健康发展都是有益的。
但补学历对医药代表而言绝非易事。其一,《办法》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剩余2个月时间不可能补到医药相关学历,没拿到学历之前如何从业就成了问题。其二,补学历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学习医药专业知识,这同样是考验。其三,还可能面临某些学历中介机构“收割”。
即便医药代表按要求补到医药相关学历,也不等于高枕无忧、顺风顺水。因为随着药品集采范围扩大,医药代表生存空间在变小,即便转型为药品学术推广也没有过去“吃香”。随着两高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带金销售”风险大增。
过去多年,医药代表“带金销售”几乎成为行业潜规则,不少医生和医院领导被“拉下水”,患者和医保基金在为这种销售模式买单。上述司法解释将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的定罪量刑起点,从6万元降至3万元。“带金销售”医药代表容易触碰这条“红线”,从业风险增大。
因此,医药代表不仅要“补学历”,还要“补”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否则,未来从业仍面临很多风险和坎坷。因为一旦不遵守职业规范,就有可能葬送职业前程;如果触犯《刑法》,还将付出刑罚代价。这既需要医药代表回归理智、改变原来的从业习惯,也需要药企改变经营模式。
根据《办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向医药代表分配药品销售任务,不得指使、纵容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的专业组织也不得指使、纵容医药代表进行商业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这在倒逼药企等转型,但某些药企能否走向规范化还有待观察。
这就需要对药企、医药代表落实《办法》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督和摸底,对相关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近些年来,虽然通过《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药品集采等措施不断遏制“带金销售”取得效果,但从实际情况看,这种销售模式仍以更隐蔽方式存在,还需要“铁腕”治理。
显然,《办法》是治理“带金销售”的又一重要“拼图”,“行贿3万就入刑”也是一把利器,叠加效应可期。但还要根据具体实施情况,不断充实治理“武器库”,为医药销售去营造风清气正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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