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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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沈焕娉 图片由嘉兴市妇联提供

六月嘉禾,南湖之畔童趣盎然。

街头,儿童友好主题有轨电车穿梭往来,成为流动的儿童友好宣传阵地;郊野,海盐北里湖湿地公园完成适儿化升级,成功入选省级环境健康儿童友好活动空间试点,丰富着孩子们的户外体验;线上线下,全新改版的“童览嘉乡”儿童友好地图新鲜出炉,串联起全市60余个亲子打卡点、十余条研学线路,让漫步城市、探索自然成为日常……

也是在这个月,备受期待的《嘉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6月15日起正式施行。6月12日,我市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解读。

法规的落地,意味着嘉兴“儿童优先”发展理念正式拥有法治护航。

自2022年全面启动建设2023年入选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以来,嘉兴不断探索实践、广纳民意推进立法,一步步将“儿童优先”的理念从一纸规划转化为城市肌理,书写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嘉兴样板”。

这部凝聚着民声、童言、实践与智慧的法规,不仅是对过往建设成果的系统固化,更为未来儿童事业发展划定清晰路径,让“儿童优先”从发展理念升级为法定准则,书写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嘉兴答卷。

立法路上处处见“童心”

良法善治,始于倾听。

去年年初,《嘉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被列为市级一类立法项目,这是嘉兴首部专门护航儿童成长的综合性地方法规。立法团队深知:立法要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更要直面问题、破解难题。想要法规“接地气”,就必须走出办公室,把孩子的烦恼、家长的期盼、基层的难题悉数纳入考量。

于是,一场以“童声”为起点、覆盖全市的开门立法,在嘉禾大地上徐徐展开。

“放学路上的路灯太暗了,我和同学结伴走,还是有点怕。”“校门口接孩子的车乱停,过马路时总觉得不安全。”2025年7月,《条例(草案)》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热线、邮箱、留言板很快收到海量建议。

线上问计之外,立法团队也兵分多路,深入海宁斜桥镇、桐乡河山镇、秀洲高照街道运河社区、南湖区解放街道秋泾桥社区等基层立法联系点,踏遍城乡开启实地调研。每一场座谈、每一次走访,都成了汇集民意的重要现场。

走访途中,孩子们的心里话、家长们的烦心事、社区工作者的老大难问题,一一被记录在调研本上。在调研过程中,社区网格员们也道出了共性难题:不少老旧小区的儿童游乐设施“重建轻管”,滑梯生锈、螺丝松动却无人检修,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乡村儿童游乐设施偏少、食堂餐食透明度不高等问题,也被群众反复提及。

倾听不止于走访,更让孩子走上议事舞台。2025年暑期,在一场别开生面的《条例(草案)》意见建议互动活动中,来自桐乡、南湖、秀洲、嘉善、平湖、海盐、海宁的9户亲子家庭代表,带着自己的“金点子”走上台,为法规草案建言献策。9份带着温度的建议,背后是9个家庭的期盼,更是万千嘉兴少年的心声:有希望优化儿童公交站点的候车设施,增设遮雨棚和座椅的,有建议加强乡村学校的心理健康服务,增设更多心理辅导活动的,还有希望学校食堂能多提供营养均衡的菜品,让孩子们吃得更健康等。

整场立法过程中,全市共有26名儿童观察团代表主动参与建言,累计提交79条童言建议,这些稚嫩却真切的想法,被立法团队逐条梳理、研判吸纳,成为法条打磨的重要参考。

一句句心声,一个个期盼,最终精准转化为法规条款:

针对游乐设施管护难题,《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全国创新设立儿童友好空间管理人制度,按照政府投资、社会兴建、公益捐赠、小区配套、村集体建设五大类型明确管护主体,划定巡检、维保、安全警示等法定职责,为全市398个儿童友好单元、109个“家门口好去处”配齐“专属管家”,彻底破解“重建轻管”顽疾;

结合孩子们对出行安全的诉求,此前嘉兴已开通93条校园定制公交、11条儿童友好主题公交,而《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允许校园周边上下学高峰实施临时单行、限时停车等柔性管理措施,把市民与孩子的诉求固化为制度;

回应校园饮食安全关切,《条例》第二十五条固化校长(园长)负责制、师生陪餐制、食材信息公开制三大制度,筑牢“舌尖”防线;

吸纳儿童长期参与城市治理的实践经验,《条例》第十条专门将儿童观察团机制写入法条,以法律形式保障儿童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

除此之外,结合“双减”工作成效,《条例》明确建立作业负担负面行为清单;聚焦青少年心理健康,单列条款完善筛查、干预、诊疗全链条服务;针对困境儿童帮扶难,要求部门数据共享、共建统一数据库;立足嘉兴红色文化、地域特色,推动本土文化融入校园教育……每一项规定都有据可依、每一款条文都源于实践。

2025年8月,《条例(草案)》完成一审;此后立法团队结合人大审议意见、省级部门指导、专家论证建议持续修改完善。2025年12月25日,条例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2026年4月,正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整部法规共33条,围绕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产业发展、精神文化七大维度构建完整体系,同时明确每年6月为全市儿童友好宣传月,为理念传播、全民参与搭建常态化平台。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童真话语中落地生根。

万千实事温暖童年时光

翻阅《嘉兴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33条内容句句贴合民生、事事关乎成长。三年多来,嘉兴持续深耕儿童友好领域,一桩桩民生实事落地见效,而条例的施行,让这些暖心举措固化为长效机制,为全市少年儿童撑起全方位的成长保护伞。

“幼有所育”是万千家庭最关切的民生重点,也是《条例》重点着墨的板块。《条例》第十三条明确提出,要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托育服务资源布局,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并将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这一法定要求的背后,有着嘉兴持续加大投入、优化布局的决心。回望过去这三年,全市累计投入8325万元用于托育机构建设,安排3146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普惠托育机构运营。如今,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3个,公办托育资源占比超75%,市县两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镇街普惠托育机构实现全覆盖,多元化的托育服务网络,切实缓解了年轻父母“入托难、带娃累”的现实焦虑。

在教育领域,《条例》第十四条划定清晰目标: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特殊教育资源供给,推行残疾儿童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十五年免费教育,同时建立作业监督机制,切实为中小学生减负。对标法规要求,嘉兴稳步推进教育提质工程,目前,嘉兴市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省级评估通过率达到100%,学前教育毛入学率稳定保持100%,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全面落地,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与此同时,各地学校严格落实“双减”相关规定,优化课堂教学、升级课后服务,让孩子们在轻松的氛围中勤学乐学。

身心健康,是儿童成长的基石。《条例》针对儿童近视、肥胖、脊柱侧弯、孤独症等多发问题,建立预防、筛查、治疗、康复全链条机制,并要求健全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如今全市建成36家“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常态化开展健康筛查;全省首条24小时青少年心理护航热线全年值守,2509名专业心理顾问遍布城乡,市、县、镇、村四级心理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针对孤独症群体,我市打造全省首个孤独症儿童康复生态圈,已为800余名患儿提供服务,康复有效率超90%;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实现0至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全覆盖,用专业力量守护“折翼天使”。

法规的生命力也在于迭代升级、久久为功。着眼长远发展,未来的嘉兴将以《条例》为行动纲领,督促相关部门把一件件看似微小的民生实事,做成惠及万千家庭的民心工程。

播撒民主法治种子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你们对城市建设的‘金点子’,有了法律的‘硬支持’。”近日,嘉兴市实验小学的班级里,一堂“法治新闻发布会”正在进行。

这是近日发生在嘉兴校园里的一幕生动场景。作为小组的课题作业,四年级学生小夏早早地就在网上搜寻相关资料,准备在班级里开展一场“内容推介会”。

“我们的需求在法规里有展现!”小夏难掩兴奋。《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写入了“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和人行设施”“实施临时单行、限时停车等交通管理措施”等内容,这些都是她和同学们平时关注的出行安全问题。

“立法不能关起门来,要让孩子们的声音被听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嘉兴组织了多场“儿童观察团”座谈会,累计收到儿童建议近100条。而这本身就是一堂生动的民主法治实践课。为了更好吸纳儿童观察团长期参与城市治理的实践经验,《条例》第十条专门将儿童观察团机制写入法规,明确建立儿童参与公共事务制度,让“一米视角”正式拥有法治保障。

令人欣喜的是,接下来一个月里,《条例》将走进校园、社区、公园、商场等场景。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条例》学习纳入“法治副校长”授课内容,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小小法治宣传员”经过培训后,将用“童言童语”向同龄人和家长宣讲《条例》内容。

根据《条例》第七条,每年6月为全市“儿童友好宣传月”。今年是首个宣传月,“这不仅仅是一个宣传月,更是一个全社会动员月。”市妇联主席陈敏红介绍,整个6月,全市将开展“普法宣讲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系列活动,用线上竞赛、趣味问答、互动游戏等形式解读条例与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孩子影响孩子,让家庭带动家庭。”陈敏红说,这种“同伴教育”模式,正是《条例》倡导的“儿童参与”理念的生动实践。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借着《条例》施行与全市“儿童友好宣传月”的东风,嘉兴正式按下儿童友好建设升级“快进键”,各相关部门正紧锣密鼓拿出“施工图”,将条例中的内容要求落到实处。

市教育局亮出“三张清单”,将《条例》涉及教育的内容细细分解,比如继续深化“1152”体育行动计划,确保“每天1节体育课、课间15分钟、综合体育活动不少于2小时”不打折扣;依托“心灵有约”数字化平台,实现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全覆盖等。“《条例》第十六条对心理健康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辅助预警与干预,持续提升心理危机干预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市建设局则把“空间友好”作为落实《条例》的突破口。“《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要求推进适儿化改造,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创新设立了‘儿童友好空间管理人制度’。”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引入更多儿童友好专业运营商,建立“规划—合集—运营”全周期协同机制,让儿童活动空间明确“管家”,确保空间建得成、用得好。

“桥下空间的滑梯坏了谁来修?‘口袋公园’的秋千螺丝松了谁去拧?过去这些问题常常‘踢皮球’,现在法规明确了管理人职责,老百姓知道找谁了。”该负责人说。

市卫生健康委围绕《条例》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重点推进“全周期健康服务”。“从出生到成年,法规为每个孩子织密了健康守护网。”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人表示,尤其针对婴幼儿养育照护这块工作,我们将持续打造“15分钟普惠托育服务圈”,鼓励医院新建“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幼儿园广泛开设托班等。

刚过去的周末,在嘉兴市图书馆的心理会客室,市民王女士正带着5岁的女儿翻阅绘本。“这里的环境很温馨,孩子很喜欢。”而这样的心理服务阵地,全市已建成“1个市级总站+8个县(市、区)分站+55个服务团组(片区)+336个中小学校服务站点”,形成了从点到面的四级心理服务网,而《条例》第十六条也为这类服务提供了法律保障——“鼓励村(社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科普活动”。

“法规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要让老百姓感受到温度。”市妇儿工委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将建立《条例》实施情况年度评估机制,让“儿童友好”可量化、可评估、可监督。

阳光下,南湖畔的“儿童友好”主题公交缓缓驶过,车身彩绘的卡通形象格外醒目。车厢里,几个刚放学的孩子正叽叽喳喳讨论着“我们给市长伯伯写的信能不能也变成法律”。

作为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嘉兴正用一部有温度的法规,为孩子们的梦想提供护航的硬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