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史料的时候,有很多关于女性的史料。 以下的内容,我没办法写在书里面,只能在这里与大家相见。

明清之际,天崩地坼。从辽东到江南,从巴蜀到闽粤,铁骑所至,城池倾覆。在这场持续数十年的浩劫中,女性承受的苦难最为深重——她们是战利品,是性暴力的工具,是计功的筹码,却唯独不被当作人。而缠足的陋习更将她们钉死在原地:三寸金莲走不出火海,跑不过刀锋,逃生的半径被生生斩断,只能坐等厄运降临。

她们不是战场的参与者,却成为战争最残酷的祭品。

一、昆山

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南下,昆山民众奋起反抗,杀清委知县阎茂才,拥立旧将王佐才守城。七月初六,城破,清军随即屠城。

据记载,当时"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更为惨烈的是,昆山顶上僧寮中,藏匿着近千名妇女,她们带着幼儿,屏息静气,指望能逃过一劫。然而,一个小孩忍不住哭出声来,清军循声而至,"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

一个婴儿的啼哭,竟成为千名妇女殒命的导火索。这些母亲们或许曾捂住孩子的嘴,或许曾低声哄劝,但在那一刻,所有的努力都化为乌有。血流从山顶奔泻而下,如同山涧暴发的洪水——这是怎样的景象?山顶的僧寮成了屠宰场,而山下的涧水,已被鲜血染红。

据时人统计,昆山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也就是说,十人中仅有两人得以幸存,而其中大部分是女性选择了投河、坠井、自缢——在屠刀落下之前,她们选择了相对体面的死亡。

二、南昌

顺治五年(1648年),清军围攻南昌。次年三月,城陷,清军屠城。据《江变纪略》记载,八旗军将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的轮奸"。

这些女性的遭遇,远超一般屠城的惨烈。书中记载:"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食牛豕皆沸汤微集而已。饱食湿卧,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七八。"

十余万妇女被囚禁在军营中,成为士兵的泄欲工具。她们吃的是半生不熟的牛猪肉,睡的是潮湿肮脏的地面。许多人本不愿死,还盼望着城破之后或许能有一线生机;直到发现自己被掠转卖,永无归乡之日,才"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之阴霾。

更令人发指的是,清军甚至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这种将人体器官作为战功证明的做法,将女性的身体彻底物化,她们不再是人,而是待宰的牲畜,是计功的筹码。

《江变纪略》因记载这些暴行,被清朝政府列为禁书,在乾隆四十四年被明令销毁,仅靠手抄本流传下来。历史的真相,往往就是这样在官方的焚毁与民间的秘传中艰难存续。

三、江阴

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围攻江阴,城中军民死守八十一日,城破后遭屠戮。据记载,城陷时有一幕令人心碎:

"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

一个母亲,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被士兵奸淫,哀号之声不忍听闻;随后士兵又杀死她的儿子,却放过了她本人,抱着她的女儿上马离去。这位母亲为何被"释"?或许是为了让她活着承受这份痛苦,或许只是士兵的一时兴起。她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女儿,独自留在尸横遍野的城中,这种"生"比死更为残酷。

还有另一幕: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士兵当着母亲的面杀死两个孩子,然后抱着母亲离去。孩子跑在后面,呼唤着母亲,却换来屠刀;母亲被挟持前行,听着身后孩子的惨叫,直至声音戛然而止。这种刻意的残忍——让母亲目睹儿女被杀,再将其掳走——是对人性底线的彻底践踏。

在江阴的观音寺,清军"掠妇女淫污地上",僧人厌恶这种污秽,偷偷在后屋放火。清军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僧人本想以火阻止暴行,却引来更大的杀戮。那些妇女或许曾在佛前祈求平安,最终却死在佛堂之上,连最后的庇护所也化为屠场。

四、沙镇

顺治二年(1645年)七月三十日,清军至沙镇。据记载,清军"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

这段记载中,女性的遭遇呈现出一种流程化的残酷:先索金银,再斩男子;对女子则先施暴,再掳入舟中。若有丝毫反抗或迟疑,便是"剖腹刳肠"。这种将虐杀程序化的做法,说明暴行已非一时冲动的产物,而是成为军队的一种"惯例"。

同年,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士兵"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威胁道:"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氏回答:"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士兵稍稍割伤她的手指,血流满手,再次逼问:"从乎?"陶氏仍答:"不从。"士兵大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

寸磔即凌迟,是将人活活割死的酷刑。孙陶氏因拒绝受辱,遭受了比死亡更痛苦的折磨。她的手指被割裂,胸部被剜去,最终在凌迟中死去。这种对反抗者的"特别对待",是为了震慑其他女性,让她们不敢反抗。

五、嘉定

顺治二年(1645年),嘉定抗清运动激烈,清军三次屠城。在围城期间,清军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城破之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

"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长钉钉手于木板,这种酷刑本用于重罪犯人,却被用来对付不愿受辱的妇女。她们被钉在板上,无法挣扎,在众目睽睽之下遭受奸淫,直至被折磨致死。七名妇女因此毙命,而她们的名字、她们的容颜、她们的故事,都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

昆山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年仅二十一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投井自尽,被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她赤脚散发,用佩刀划破自己的面容,以毁容来保全名节。她骂不绝口,直至被押至维亭,清军挥刀剖腹,她才死去。一个二十一岁的母亲,本可以抱着儿子跳井求个全尸,却被拉出,被迫以自毁面容的方式抗争,最终仍难逃剖腹之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