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自家20多棵好端端的脐橙树被当成病树砍倒,那种心痛与无助,外人难以体会。而更令人心寒的是,事情过去一年半,果农等来的官方最终答复里,虽然承认了“误砍”,但核心的赔偿诉求,却被一句“目前没有相关的政策”轻轻带过。这样的结果,于情于理,都难以让人真正信服。
我们首先要厘清一个基本逻辑:黄龙病树砍伐是公共防疫行为,有法可依,但误砍健康果树,性质就完全变了。这不是技术失误,而是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侵犯。果农没有义务为技术员“听信他人”、“沟通不到位”的错误买单。
官方调查中提到的“信息偏差”,恰恰暴露了基层执行中的简单粗暴和程序失守——砍树前,为什么不能与树主逐棵确认?砍伐队伍的依据到底是什么?一句“沟通不到位”,太轻飘飘了。
回复中提到“相关人员当面致歉”,态度看似诚恳,但道歉不能当饭吃,更无法弥补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脐橙是果农的生计,果树从种植到挂果需要数年投入,20多棵树被误砍,损失的不仅是当年的收成,更是未来的希望。面对果农“一天推一天”的漫长维权,如果最终的解决方案只是口头道歉加一个“优先提供临时性劳务”的空头支票,这不叫解决,这叫搪塞。
更为关键的,是“没有相关政策”这一说法的荒谬性。政府机关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赔偿责任是法定的,怎么能因为没有专项补贴政策,就将其模糊处理成“误解”了之?这不是在申请困难补助,而是在主张基本的财产赔偿。
如果“政策空白”可以成为不赔偿的理由,那是不是意味着任何部门出错,只要没提前立个“犯错赔偿专项款”的项,就可以免责?这种“不立项目不赔钱”的思维,是对法治精神的背离,也是推卸责任的官 僚主义。
这起事件看似个案,伤害的却是政府公信力和干群关系。果农信任技术员,配合防疫工作,得到的却是财产受损、求告无门的结果。下一次,当防疫队伍再进果园时,果农心里会不会多一分疑虑和抗拒?如果因小失大,让一场“误砍”破坏了整个黄龙病防控的大局,代价无疑更为沉重。
对于瑞金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及相关乡镇来说,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赔偿不是施舍,而是纠错。 应尽快基于实际损失,拿出真金白银的补偿方案,而不是用“未来政策”和“临时劳务”来应付。
同时,必须彻查砍伐流程漏洞,建立严格的砍前多方确认和公示制度,用制度杜绝“听信他人”的荒唐事再次发生。
一棵棵倒下的脐橙树,立在那儿是一座无言的碑,拷问着基层治理的责任与良心。别让满怀期待的果农,在付出信任后,只收获一地心寒。(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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