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省内各市县安居房征求意见稿的逐步出台,海口也坐不住了!

这不,这几天秀英区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秀英安居房配售条件实施工作方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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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Sir这就来给大家画一下重点:

首先,哪类项目可以做“去化项目”认定?

1.首轮报名人数不足上市房源数的50%

2.启动配售6个月以上,剩余房源数高于上市总房源数的25%

其次,针对去化项目的申购条件是什么?

基本要求:在海口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2.8㎡(2025年标准),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不少于183天,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满足基本要求之后,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就可以申请:

1.2020年4月28日前已落户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

2.2020年4月28日后落户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本省连续12个月或累计24个月缴纳社保或个税。

3.引进人才在本省连续12个月或累计24个月缴纳社保或个税。

4.55岁以下(含本岁)非本省户籍常住居民家庭在本省缴纳连续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的安居房申购条件会要求申请人名下没有购房记录,而现在是名下没有房就可以。

别看短短几个字,但放在以往的安居房政策里面,已经属于史诗级的重大调整了。

最后,楼Sir把文件全文都贴上来,方便大家查阅!

关于进一步优化秀英区安居房配售条件

实施工作方案(修订)

为加快秀英区安居房配售工作,促进辖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针对加快去化安居房项目出台政策措施等工作要求,现结合秀英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优化安居房配售条件,扩大保障范围,完善配售机制,加快房源去化,推动存量盘活,助力房地产业市场止跌回稳,实现群众早入住、房企去库存、市场增活力等多赢效果。

二、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的认定

(一)认定范围

1.项目首轮报名人数不足上市房源数50%。

2.启动配售6个月以上剩余房源数高于上市供应总房源数25%的安居房项目。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的均可认定为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

(二)认定程序

符合去化范围条件的安居房项目,由开发商向区政府提交认定申请,区政府评估后认定,由区住建局出具去化项目认定书,取得去化项目认定书的开发商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严格开展安居房配售工作。

(三)认定管理

去化项目实行实时更新、动态管理,自方案发布之日起,凡是秀英区安居房项目符合去化条件的,均可提交认定申请。

三、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申购条件

在本市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上一年度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025年海口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2.8平方米),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183天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安居房:

1.2020年4月28日前已落户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

2.2020年4月28日后落户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本省连续12个月或累计24个月缴纳社保或个税。

3.引进人才在本省连续12个月或累计24个月缴纳社保或个税。

4.55岁以下(含本岁)非本省户籍常住居民家庭在本省缴纳连续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

四、销售价格

以项目挂牌限定售价为准。

五、配售工作流程

(一)明确安居房去化项目

经区政府评估认定的安居房去化项目,由区住建局实时向社会动态公布,并向区审批局函报相关去化项目信息,后续安居房去化项目随审随报。

(二)开展安居房去化项目申购资格认定审批工作

结合调整优化内容,区审批局针对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梳理审批流程及资格要求,各责任部门共同配合完成去化项目申购资格认定审批工作。

1.提出申请。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后,可从线上或线下进行申请办理,线上可从海政通或海南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在区政务中心进行现场递交材料。

2.资格审核。区审批局针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推送至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区民政局、区住保中心等单位进行并联审批,出具相关审批意见。

3.区级公示。经审批通过的办件将进行区一级公示 7 个自然日。

4.备案办结。公示无异议后,区审批局向申请人发放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轮候通知书(通知书备注属于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申购资格),办件办结。

5.审批时限。安居房去化项目认购资格审批时限为25个工作日内(公示期属于办件挂起环节,不计入审批时限),自正式受理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开始计算办件时限。

(三)组织申购人选房抽签摇号

报名人数低于50人时,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自行组织申购人选房活动工作;报名人数多于50人时,须邀请区住保中心、公证机构参与选房活动全过程监督。

六、选房资格有效次数

申请人在获得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轮候通知书后,即为获得申购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资格,每个申请人凭借轮候通知书可参与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两次选房机会,连续放弃两次选房机会则5年内不得再次申购秀英区安居房。

七、其他

(一)本实施工作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二)本方案由区住建局、区审批局负责解释。

(三)符合省市安居房政策的本市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申购秀英区安居房条件参照省市安居房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