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公租房最新消息!
大家心心念的配租通告终于来啦
本批次共有1937套公租房可选!
需提交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符合条件的龙华区在册轮候人
千万别错过!一起来看看吧
Part 1
龙华区26年第一批公租房
明日开始配租
✅申请时间
2026年6月26日9:00至2026年7月17日18:00(共22天)
✅配租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27个项目1937套住房,具体情况如下表:
(可上下滑动或点击图片可放大观看)
✅配租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2026年6月25日18:00前属龙华区户籍的公租房在册轮候人。
2️⃣分为两种:
符合深圳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提交认租申请时持有【2025年12月25日】之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经济状况核对
目前,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已转为常态化受理,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与公租房认租工作实现独立运行。请没有提交过经济状况核对或者核对报告有效期过了的在册轮候人需尽快提交核对申请。
注意:
提交核对申请需谨慎,如果经济状况核对申请不合格,将会被退出轮候库!
在认租申请时间前没有的提交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将无法申请本批次公租房
详细核对内容可观看:
✅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入口
在册轮候家庭如需申请经济状况核对,请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入“住房保障服务”栏目,在“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登录后,点击“经济状况核对”,线上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
网址: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图源:摄图网_501343571(仅为配图)
✅配租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结合本次配租房源情况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为不超过40㎡的房源;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为不超过55㎡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为不超过70㎡的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其中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如有剩余三房房源则面向四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超过70㎡的二房房源面向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注: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信息来源:https://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dtxx_124333/tzgg_124335/content/post_12862483.html
Part 2
龙华区公租房预约看房及申请入口
✅预约看房
(一)看房时间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注:未在规定看房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后续将不再安排看房。
(二)看房注意事项
1️⃣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
2️⃣各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3️⃣ 请各看房家庭携带户籍在册轮候人证明材料(含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前往看房现场;
(三)看房预约联系电话
✅申请入口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华区在册轮候家庭,请务必使用电脑按以下路径操作: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
网址: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Part 3
选房排位规则及重要提示
图源:酷吧(仅为配图)
✅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三个批次,其中:
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房源;
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二房房源以及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的三房房源。
第三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安排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剩余房源的四人家庭选房。
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两批次确定选房排位顺序。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
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重要提示
⭕经济状况核对标准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详细信息可观看:
⭕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本次配租项目房源学区划分、学位等问题,请咨询属地教育主管部门;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的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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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编辑:原野(张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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