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张字画火了,准确地说,它甚至算不上“字画”,因为它写在“水写布”上。
写字的博主也不是什么书法家,而是一个连笔都拿不稳、笔画顺序都搞不清楚的年轻人。
大师们穷极一生追求的稚拙,没想到只是他的随意发挥!
本以为让范小勤写书法是玩抽象,没想到这天书法界迎来了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
虽然他写字还掌握不好笔画顺序,甚至都不会拿笔,但丝毫不影响他创作出了一部伟大的作品!
这个范字,右下部分,这不就是在致敬“阿里巴巴”吗?
勤字上的随意一笔就够普通人学一辈子了,一笔画出唐宋八大家!
左边是个拐棍,右边是一只脚,代表着他是从他父亲家发身上学来的《勤》字
这些评论,有的是调侃,有的确实带着几分认真的欣赏。
看见网友发出来的专业解读,我一辈子也写不出来这样的字!
有书法十级的网友也写不出来!
也有网友表示:玩梗归玩梗,这字确实写得漂亮,错落有致,乱中有序,很有美感。也只有不会写字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艺术作品,但凡会写几个字的都写不出来了。
还有范公宁愿写小自己,也要放大勤字!
终于理解了“书山有路勤为径”这句话了!
虽说很多玩梗都是刻意解读,但这个字写的确实挺有风格的,就给人一种写的挺好的感觉!
网友们把这幅字P在了各种场合,但是都不突兀,就审美来说已经够了。
照这么看,如果流量够大,再过段时间这幅字都要上拍卖场了!可惜已经没有原版了,当时以为他不会写字,郭总都没舍得给他纸!
他用的毛笔是没有蘸墨水的。书法的载体也不是纸张,而是“水写布”。
这就意味着这幅字的真迹已经消散在空气中了,现在留存的只是仿品仿的还不是真迹。
人还活着,书法已经失传了,书法出名了,人还活着!
那个郭总,估计现在肠子都悔青,大腿都拍肿了。要是有真迹留存于世,那价值应该是超过百万的难得一见的佳作。
一个很吊诡的现象是:范小勤不会写字,他才能写出这样的字。
这就是为啥很多古代书法大家喜欢在喝醉的状态写字,追求的就是这种放飞自我无拘无束的超脱感觉。
清醒时下笔无论怎么收敛,数十年甚至只是数年的训练,都会在你手上、在你脑子里形成一套肌肉记忆和审美框架。
你越是想写得“自然”,越显得刻意;你越是想追求“稚拙”,越露出精心设计过的破绽。
李叔同晚年书法追求稚拙风格,其实根本做不到,他的笔法、结体、章法都有数十年功底,肌肉记忆、审美框架早已定型。
哪怕刻意收敛锋芒、弱化技巧,用笔逻辑、字的骨架依旧是正统文人书法的底子,做不到孩童那种毫无法度、随性涂抹的状态。
而范小勤时时刻刻在处在那种无拘无束的自然状态下,他不懂什么笔法、什么结构、什么章法,他拿起笔来就是“画”字,而不是“写”字。
这种状态下产生的线条和结构,没有任何套路可以遵循,没有任何规矩可以去套。它纯粹、原始、不可复制。
有句话叫:天真烂漫是吾师!
意思是艺术的最高境界是像一个孩子一样,无所顾忌、无所掩饰地去表达。
其实很多孩子刚开始写字时,或多或少都有这种天真烂漫的表达。他们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但充满生命力
但你不可能永远停留在那个阶段。
因为你要交流,要书写,要有效率。于是你开始学规范字,学笔画顺序,学间架结构。
慢慢地,你的字越来越“好看”,但也越来越“标准”,那种天真烂漫的表达,也就一点点消失了。
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就像你不可能永远像个婴儿一样去感知世界——你长大了,你知道了什么是“应该”,什么是“不应该”,你的表达自然会带上理性的滤镜。
这让我想起毕加索。
很多人以为毕加索的抽象画是“随便画的”,是“小孩子也能画的”。
大错特错。
毕加索十几岁的时候,写实功底就已经达到了古典大师的水平。他画鸽子,能把脚趾头画得像照片一样逼真。
正是因为他“能画得像”,他才选择“不画像”。
他的抽象,是几十年绘画功力与生命感受凝练而成的艺术语言,是对“像不像”这个标准的彻底超越。
“儿童用三天学会画画,毕加索用一生去学习像儿童一样画画。”这句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毕加索追求的“天真烂漫”,是掌握了所有技法之后的超越与解放;
而儿童的天真烂漫,是还没有接触任何技法之前的本真状态。
这两者,差着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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