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华人在线布宜诺斯艾利斯6月3日讯 布宜诺斯艾利斯(Buenos Aires)省拉努斯(Lomas de Zamora)第4民商法院近日就一起网购纠纷作出判决,裁定销售商与平台运营商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起因于2022年1月一位消费者在某银行关联在线商城购买空调后遭遇单方面取消订单。
该消费者以32,999比索(pesos)购买了一台萨里(Surrey)3000 FC冷暖分体式空调,交易当日收到确认邮件及发票。然而次日,商家以"标价错误"为由单方取消订单,且首期信用卡款项已从消费者账单中扣除。
消费者随后向市级消费者保护部门(Defensa al Consumidor)投诉,商家仅提出一张10,000比索的购物券作为补偿,被消费者拒绝。调解程序多轮未果,最终诉诸法院。
法院认定,销售商(电器连锁)与平台运营商(电商服务公司)构成共同供应商,依据《消费者保护法》(Ley 24.240)及《民商法典》(Código Civil y Comercial de la Nación)承担连带责任。两企业均辩称责任在对方,均未获法院采信。
判决书指出,消费者仅需证明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举证责任转由企业承担,证明损害与己无关。法院还查明,商家退款迟延数月,且未按通货膨胀率更新金额。
赔偿构成如下:
物质损害(daño material):250,000比索(含商品更新价值及资金占用期间损失)
调解费用:10,000比索
精神损害(daño moral):2,000,000比索(因长期不确定性及反复交涉造成情感创伤)
惩罚性赔偿(daño punitivo):1,500,000比索(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52条乙款,因企业态度冷漠、应对失当)
合计赔偿逾370万比索,另附自购买之日起计算的利息,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法院强调,数字销售渠道中所有商业链条成员均负连带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系外因所致。商家无权将内部错误的后果转嫁于消费者。
判决还重申,公开报价的撤销须经与发布相同的渠道告知,消费者权益受《消费者保护法》公共秩序条款的特别保护。此案对阿根廷各电商平台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来源:阿根廷Infobae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