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社记者 潘巧
获批暂予监外执行回到家乡后,王有幸(化名)的生活有了固定节奏:每天上午10点前完成社区矫正报到。因病情严重,当地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免去王有幸一年的公益活动义务,要求他每月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定期前往指定医院复诊,并提交病情诊疗报告。离婚十多年的前妻桂某某,担任他的社区矫正保证人,又承担起照顾他日常起居的责任。
医院诊断显示,癌细胞已侵入王有幸的肺部。目前,维系他生命的主要方式是持续的靶向治疗,但夜间的癌痛及严重腹泻等症状仍在持续。
今年4月28日,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罪犯王有幸,经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至此,这名患有原发性肝癌、肝硬化等严重疾病的58岁罪犯,在检察机关监督推动下,获准在生命最后阶段回到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并进行治疗。
异常
被押入枞阳县看守所的第一天,王有幸的身体就有些不对劲。
根据他的描述,此前,他夜间频繁出现剧烈右腹疼痛,且时常伴有流鼻血及严重腹泻等症状。
枞阳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入所健康检查报告显示,王有幸彩超检查提示“肝硬化、肝内实性占位”;隔天的核磁共振检查结果进一步印证了其病情的严重性,“肝硬化、脾大;肝内多发占位,不典型增生结节不除外(不除外,医学俗语,可理解为不能排除),建议进一步检查”。
王有幸是重庆人,曾因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等多次被判刑入狱。2024年12月20日,他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刑满释放后,他因涉嫌一起贩卖毒品漏罪,被公安机关抓获。2026年3月6日,他被刑事拘留,移送羁押于枞阳县看守所。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童昊,在入监巡查、查阅在押人员档案时,察觉到王有幸身体异常。随后,检察机关深入审查了王有幸的病历资料、体检报告,咨询了驻所医生等专业人员,初步判断看守所现有医疗条件无法对其病情开展有效干预治疗,继续羁押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其可能符合严重疾病保外就医情形,遂提出书面检察意见,督促看守所为王有幸制定个性化监护方案,增加身体健康监测频次,安排医务室按照医疗规范开展针对性治疗,同时根据案件进展和病情动态变化,依法评估其羁押的必要性。
考虑到王有幸涉案案件仍在办理中,且大概率会被判处实刑,检察机关同步向枞阳县人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依法及时审查启动保外就医病情诊断程序,尽快为王有幸安排全面的病情诊断检查。
“案件办理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权同样应得到保障。”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吴可嘉说。为此,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加快办案速度,于2026年3月30日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对王有幸提起公诉。从案件受理、审查侦查材料到作出起诉决定,该案仅用了7天。
梗阻
我国法律对监禁刑罚罪犯保外就医设置了严格的程序要求,提出适格保证人是必要条件之一。
王有幸常年在外省生活,重庆老家已没有近亲属,当地村委会干部对他的情况也不了解。这导致他在申请保外就医时,最初无法提供适格的保证人。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方旺兴介绍,若缺少适格保证人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王有幸开展动态监管,他在保外就医期间能否遵纪守法、服从监管、不再犯罪,这是司法机关共同的顾虑。该问题使王有幸的暂予监外执行程序陷入“梗阻”状态。
驻所检察官再次找王有幸谈话,核实其社会关系。检察官从谈话中得知,他与前妻桂某某虽已离婚十多年,但感情一直较好,仍保持联系。此前,他服刑期间前妻曾前往监狱探望。王有幸表示,希望能回到家乡接受治疗,但不确定前妻是否愿意担任保证人。
检察官立即与远在重庆的桂某某取得联系。得知王有幸的病情及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规定后,桂某某明确表示愿意担任保证人,并承诺会认真履行保证义务,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监管工作。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该案件审理进程依法提速。4月2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第三天,枞阳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王有幸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宣判当日,王有幸以其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就医为由,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4月3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并立案公示。4月14日,刑事判决生效的第二天,枞阳县人民法院委托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病情诊断,在安徽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王有幸进行全面的病情检查。
4月21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诊断审核意见显示,王有幸患有原发性肝癌、肝硬化门静脉高压、胆囊结石,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
4月28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检察机关同步履行监督职责,审查同意该决定。当天下午5点左右,法官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带到看守所,告诉王有幸:“保外就医已经给你办下来了,重庆那边也协调好了。”
回家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作出后,刑罚执行落地的关键一步是罪犯的交付接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法院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应由羁押的看守所移送至社区矫正机构办理交接手续。为确保长途异地交付安全,枞阳县看守所向驻所检察室通报了情况并请求协助,童昊作为支援力量参与押解护送工作。
此次行程从枞阳经武汉转乘高铁至重庆,全程约1200公里,耗时约13小时。临行前,枞阳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制定周密的交付方案,提前与重庆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沟通,联系人员交接、材料移送、日常监管等具体事宜,确保交付工作无缝衔接。
回家的速度比王有幸预期的更快。收到监外执行决定书9个小时后,4月29日凌晨2点左右,王有幸被叫醒。当日凌晨3点左右,在一名看守所民警、一名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和童昊3人的押解护送下,王有幸坐上前往武汉的警车,再从武汉转乘高铁奔赴重庆。
“知道能回家了,他一路上很兴奋,基本没怎么休息。”童昊回忆说。
列车从武汉驶出,一路向西。进入重庆境内,窗外连绵起伏的青山映入眼帘,熟悉的故土景色让王有幸有些激动,“终于回来了。”
历经13个小时的奔波,王有幸被安全押送到重庆,并按照法定流程在当地社区矫正机构办理交付手续。
桂某某提前接到电话,在王有幸到达重庆当地社区矫正机构后,也来到了现场。童昊看到,她走到王有幸背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王有幸转身看到前妻,两人拥抱在一起。“他先是笑了,然后又哭了。”
交接手续很快办完,王有幸正式开始在重庆当地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帮扶下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至此,一起由检察机关监督推动的重病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跨省异地交付案件,依法办结。
【民主与法制时报版权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