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东县人民政府连续发布两则土地征收公告,拟征收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大园村和平海镇大澳村共约300亩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目前,土地现状调查与补偿安置登记工作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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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其中,根据惠东县人民政府2026年6月10日发布的惠东府告〔2026〕64号预公告,此次拟征收的大园村下寮村小组地段土地面积约16.5503公顷(合248.254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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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明确,2026年6月10日至25日期间,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位置、权属、地类及地上附着物等现状调查,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权利人共同确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禁止抢栽抢建,违者不予补偿。

另一份惠东府告〔2026〕63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显示,此次涉及大澳村地段的49.5586亩土地,全部属于平海镇大澳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其中农用地10.5591亩、建设用地35.5115亩、林地3.488亩。补偿标准严格执行市级规定:农用地土地补偿费39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58.5万元/公顷;林地按系数0.55折算,建设用地参照农用地标准执行;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惠州市2025年最新征收补偿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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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方面采取“货币+留用地+社保”组合方式。除土地补偿与安置补助费含货币安置外,按实际征地面积15%折算留用地补偿,标准为1030元/平方米;同时按1.6353万元/亩标准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大澳村地块社保总费用约81.04万元,将专款存入专项账户。

两则公告均公布了咨询渠道:大园村征地相关事宜可联系港口管委会黄晨志(电话18928378616);大澳村补偿安置异议可联系李子源(电话18927384858),登记与异议反馈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7月10日。未在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将以公示的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对方案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书面意见,符合条件的将依法组织听证。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郭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