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青岛农村商业银行(简称:青农商行,证券代码:002958)发布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同发裕(深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三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核心原因系提案股东不具备以自身名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主体资格。
据公告内容,青农商行已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确定在6月2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并于6月5日对外披露了股东会召开相关通知。2026年6月11日,该行收到同发裕投资递交的三份函件及配套材料,申请在本次股东会上增加三项临时提案。资料显示,同发裕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代同发裕传承辉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使本次股东临时提案权。
三项临时提案分别聚焦利润分配、常态化分红以及董监高薪酬管理三大领域。其中,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提议,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同时明确了公积金及一般风险准备提取相关安排;《关于连续三年实施三季报现金分红的议案》提出,2026年至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内,以各季度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基数,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该净利润的3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则对薪酬发放模式作出细化,提出董监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采用“月度预发、年度清算”模式,部分绩效薪酬需待年度报告、绩效评价及市值管理考核完成后再行支付。
针对上述临时提案,青农商行董事会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交所相关自律监管指引以及融资融券相关管理规则开展全面审查。经核查,截至2026年6月8日,提案股东所持该行股份中,有56000231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仅4600股来自普通证券账户。根据规则,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对应的股东权利,需由证券公司代为行使,而该股东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比例未达到1%。按照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方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因此该提案股东不满足以自身名义提起临时提案的条件。
基于上述核查结果,青农商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决定不予将三项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董事会决议及不予提交提案的理由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确认相关流程及结论合法合规。
青农商行表示,本次董事会的审查及决议流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后续将正常推进6月25日2025年度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及召开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58,转债代码:128129)2012年6月26日由青岛9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并组建,是经监管批准的地方法人农商银行,2019年3月登陆深交所主板,为长江以北首家A股上市农商行,注册地位于山东青岛。
该行属于青岛市属国有金融机构,核心定位为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与地方实体经济,业务覆盖青岛、济南、烟台等区域,线下营业网点超370家,员工6000余名。主营业务包含公司金融、零售金融、资金业务三大核心板块,同时打造国际业务、乡村振兴、绿色金融等特色业务,综合实力位居山东农商行首位,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突破500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为AAA。
青农商行是经国务院同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7家实现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整体改制的农商银行之一。该行于2012年6月26日由青岛当地9家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新设合并组建而成,注册及办公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注册资本约55.56亿元。2019年3月26日,青农商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长江以北首家A股上市农商银行,后续又发行可转债(转债代码:128129),资本市场布局完善。
作为青岛本地市属国有金融机构,青农商行目前拥有营业网点370余个,在岗员工超6000人。股权方面,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其重要股东,持股比例9.08%,公司无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相对分散。
2026年一季度,青农商行营业收入为27.91亿元,同比下降8.69%;归母净利润为12.48亿元,同比增幅为5.6%。截至2026年3月末,青农商行资产总额为5089亿元,吸收存款3452亿元,贷款总额为28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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