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6日上午,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闫淮南律师应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建公司”)邀请,围绕“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国建公司领导班子、各部门及项目部负责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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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淮南律师从规纪法衔接角度切入,重点对《解释(二)》的核心内容进行了深度解读。他详细分析了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新变化,特别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与对应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标准的“拉平”趋势;系统讲解了单位犯罪(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的入罪门槛及情节加重档次;针对新型隐性腐败,重点剖析了预期收益的认定规则、特定财物(字画、玉石、名酒等)的真伪鉴定与价格认定方法;此外还介绍了介绍贿赂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边界、自首认定在职务犯罪中的特殊性等实务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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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国有建筑企业实际,闫律师围绕“小金库”转化、违规报销、招投标环节利益输送等问题展开深入剖析,并通过典型案例警示大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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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场培训历时三个小时,现场互动热烈。闫律师还向积极回答问题的学员赠送了其参与编著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实务一本通》。国建公司表示,此次培训理论联系实际,对强化全员法治观念、防范岗位廉政风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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