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果从踏入社会开始,就不停的工作、工作、工作,直到生命终结,那么这样的人生,意义在哪?
说实话,我觉得答案是个可悲的现实,并且每个人都知道。
一名17岁的职校生,每天工作12个小时,一周工作6天,而底薪才仅仅1900元。前几天晚上下班后出走未归,被发现时,人已经在河道里没了。
这是第多少次出现这类悲剧了?
他们知道,他们不说,他们也不想改变。
家属接到过实习老师的电话,这名17岁的学生曾表达过不想继续实习的意愿。并且家属称:事发前一天,孩子打了电话回去,身体不舒服想请假,但连这么一个正常到不能再正常的要求,都被拒绝了。
难不成,躺平不行,连病了休息一天也不行吗?
耕牛犹有回栏日,病骨偏无歇脚时。
这是何等的荒诞。
好几年之前,就曾有媒体发布过报道,一个又一个少年在“实习”中结束自己的生命,为提速中的职业教育最脆弱的环节敲响了警钟。
现在看来,警钟并不是很响。
不要说现在的年轻人吃不了苦,这根本不是“能不能吃苦”的问题。开头就说了,生命的意义如果只剩下“吃苦”,那算什么意义?那应该叫“受罪”。
一个17岁的未成年人,每天干12个小时的活,一周干6天,底薪还只有1900块……1900块是个什么概念?
早饭5块,午饭15块,晚饭15块,一个月下来,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够。
算下来,时薪甚至7块钱都不到,这是职业教育,还是廉价劳动力的培养计划?
更关键的是,什么时候开始:一个未成年人每天工作12小时,已经被社会视为正常了?这么大的问题,竟没人指出,却反而出现了指责年轻人吃不了苦的声音?
问题是,有些人把不合理的苦,当成了理所当然。
除此之外,“身体不舒服,但请假仍旧被拒绝”,这是另一处值得人们停留的地方——为什么可以拒绝一个生病的人请假?
或者说,难道学生实习,连自己选择休息的权力都没有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常讽刺,因为我觉得“他们名义上是可以自己选择的,但实际上却不行。”
至于原因,每个人都应当知晓:他们被“捆绑”了。
成年人辞职,只是辞职。最次不过被公司扣掉一个月工资。
但是实习中的学生就不同了,因为辞职,可能影响毕业,影响学分,影响学校考核,影响实习评价……这些东西,都被捆绑在他们身上。
纸上前程千道锁,人间去路一根绳。
他们要承受来自学校的压力,甚至还有家庭的压力:花这么多钱,让你上这么多年的学,到头来,什么都没了,连个毕业证都没有?
如果没有后面那些“捆绑”,或许悲剧还有呼吸的空间,或许最终的结果只是一个“辞职”,而不是一次“逃离”——逃离这个世界。
其实大家扪心自问,想一想,一个17岁的学生,说“我不想干了”,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吧?至少我觉得,这应该和“人要吃饭”一样,合理,并且体面。
或者说在我看来,一个文明的社会,不在于允许人工作,而在于允许人不工作。因为工作的意义,本来就是为了让人活得更好,而不是为了让人失去选择以及活得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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