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存废之议再起,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副总召王安祥昨天(16日)说,民众党团早在去年提案废除“监察院”,立法院修宪委员会去年也选出五位召委,现在可以说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蓝绿两党应尽速召开修宪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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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团书记长林沛祥表示,重大人事案及制度改革攸关宪政运作,凝聚共识后再对外提出一致立场与具体主张。国民党籍修宪委员会召委林思铭表示,他后续会在党团大会提出,有共识就会在委员会提案;但目前即便提案废监院,民进党不同意也不会通过,因为需三分之二立委同意才能启动修宪。
民进党团干事长庄瑞雄说,赖清德内心也希望废除“监察院”,并主张三权分立,但赖清德是“宪法的守护神”,不能随便搅动;赖清德本来就要提名监委人选,在野党立委因为人数多就否决,有点意气用事。
民众党团总召陈清龙表示,民进党过去主张废除“监察院”,但执政十年以来毫无作为,因为“监察院”非常好用,监委更可拿来当酬庸、政治打手,甚至追杀在野党。赖清德担任台南市长期间就主张废监院,“监察院”前院长陈菊也公开说希望自己是末代院长,但民进党这次提好提满,好像舍不得废监院,“赖清德的主张、陈菊的承诺,变成一场骗局。”
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桂宏诚说,废监院要修宪,最后程序是公民复决投票,以十八岁有投票权的修宪公民复决投票未通过的结果来看,废监院几无修宪通过可能,相关主张犹如“空包弹”。
台湾东吴大学政治系教授苏子乔说,修宪目前不易,冻结“监察院”使其无法行使监察权,恐也不符宪法精神。症结应该在“人”,在野党现为议会多数,对于提名人选如觉不适任则可予以否决;立院固然不宜拒绝行使同意权,赖清德也有义务提出能经得起立院审查、具专业与适格性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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