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怎么申报呢?申税小微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申税小微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收入及减除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填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点击【添加】-录入本期收入;若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则点击【预填扣除信息】进行预填;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期免税收入填写“生育津贴金额”等信息后点击【保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三步
返回【综合所得申报】,点击【税款计算】,核实带出的税款信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四步
返回【综合所得申报】,点击【3附表填写】-【减免事项附表】-【填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免税事项选择【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税】、免税性质选择【其他】、录入【免税收入】,点击【保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五步
返回【综合所得申报】,点击【申报表报送】,弹出信息点击【确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点击【发送申报】,反馈信息为【申报成功】即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六步
如涉及税款点击【税款缴纳】完成缴款即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供稿:官凤逸
制作:徐子秋
特别声明:本文经上观新闻客户端的“上观号”入驻单位授权发布,仅代表该入驻单位观点,“上观新闻”仅为信息发布平台,如您认为发布内容侵犯您的相关权益,请联系删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