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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探针财经)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阜平县自规局”)因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阜平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该局及其法定代表人齐某宝均被纳入限制消费名单。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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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限制消费令文号为(2025)冀0624执282号,于2025年10月2日发布,截至目前尚未撤销。根据相关规定,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齐某宝不得实施乘坐飞机、G 字头高铁等九类高消费及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即便使用个人财产也受限。若单位因正常经营确需开展相关消费活动,须提前向法院提交申请并获批。信息显示,该执行案件于2025年4月28日立案,申请执行人为河南新封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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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曾为阜平县自规局(原阜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据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阜平县国土资源局阜平县城南庄镇城南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中标公告》,河南新封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4938.104925万元中标该项目。招标文件载明,项目建设地点为阜平县城南庄镇南庄村,拟整治土地面积142.2615公顷,预计新增耕地99.5283公顷;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

阜平县自规局因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经过往合作供应商申请,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对该局及其法定代表人下达限制消费令。截至目前,该限制消费措施已生效逾八个月且尚未解除,相关事件引发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