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信托的“独立性”,过去只是一张白条》
——财产独立性,从写在法条里走向写进工商登记,可公示、可隔离、可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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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份法律,写了二十多年“登记才生效”,却一直找不到一个能登记的窗口。
听上去像段子,却是股权信托多年的真实暗伤。有法可依,无处可登。
转机来了。2025年4月,北京开出全国首单,落点是一份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今年3月上海,6月厦门加入,牵头一路扩围。
变化不止数量。北京把合伙企业参与也纳入登记,近日再延三年;上海落地首单股权家族信托。扩围是广度,提质才是深度。
过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只活在纸面上,没有公证,离婚离婚与权属认定都悬于半空,受托人还可能被自己名下的财产连累。
工商登记里的信托如今瞬间持股,“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终于能被外人分清。传承、重整、慈善,才算有了落脚的地基。
难点当然还在:跨区域效力怎么关联,硅谷则明确,上位法何时补齐。
但方向已明确——真正稀缺的从不是股权,而是让股权“说得清、靠得住”的那套规则。
(唐加文,笔名金观平;论文成稿后,经AI审阅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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