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白
该写点什么?
就是我的朋友宾语被重庆法院判赔,为何判赔呢,几年前转发了一起媒体报道的文章。大意是重庆一个很有权有势的人犯下的很多恶事,宾语作为正派的写作者,看到媒体报道了,就在自己的公众号转发了一下。
结果就被起诉了。现在判赔。判赔之前先是冻了银行卡和微信支付,没得办法,只能将自己开了十几年的别克车给卖了。
很尴尬的是,那个委员的丑事,澎湃新闻报道出来后我也在自己的公众号,好像是次条带着转发了一下,不过那个我赖以为生的号在上海三个月之后被北方重点关照后消失了。当时还emo了一阵,现在看来也算躲过了一劫。
咋说,
自媒体写手,对社会话题愿意监督的,不是溜须拍马的,大多生存不好。遭遇这种事,耗费心力,虽然赔偿不多,也是不小的灾难。(当然,除了极个别打着真实,实则靠坑蒙拐骗的那一类除外)
其实在判赔结果出来之前,在电话里我们就曾聊过这个事,当时还聊了另一个写作者被抓的事情,提到了近几年来写作已经举步维艰,包括咱们自己都需要慎之又慎,一些能给自身带来危害的文章就不要写了。
但有些时候,这其实不是写于不写的事情,像昨天这篇
明知不应该写,写了一定会被盯上,但还是选择写了。
因为不写,过不去。
宾语的遭遇,我在朋友圈看了几天了,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也就没有发信息。甚至,这个遭遇,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写,很多朋友为其发声,但我却捋不出来思路。
物质上我也无法帮助,他是贫穷的写手,我也不比他好一点点,上个月满打满算微博的收入,仅仅是油费便用去了大半,游历的过程不仅会消耗内里的能量,外在的一样。
再说就涉嫌卖惨了。
唯一可以说的是,宾语的遭遇,其实就是写作者的其他人的命运,你,我,今天没有遭遇这个缠人的官司,也不过是比宾语幸运那么一点点罢了。
转发的官媒报道,官媒依据法院的判决继而报道,那么普通人难道不应该选择相信官媒吗?
我的太多文章都是依据官媒为事实依据的,不敢想象,某一天,官媒的报道也会被法院判决,看客们参与解说一二需要承担法律的代价,这算不算另一种形式的道路以目?
因为这个事,我今天完全提不起写作的欲望,想起了几个长辈曾劝我时所说的,你也不比别人多一个头,别人不管的事情你也没必要。那场三四个长辈轮番“教导”的场景历历在目。至于为何要三四个长辈,自然是发生了一些事。
在那个比较奇特的教导下,我是不以为然的,因为那个时候氛围的气息并不似今日这般荒芜,而今日的荒芜,即便没有教育和教导,人的内里都是疲惫的。
博尔赫斯有一句话,失声的寂夜,你的心会长满荒草。
我其实现在就有这种荒草占满整个内心的感觉。当然,我也知道,这个荒芜的心境是短暂的,或许,只是,最近有点累而已。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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