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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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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点界址、一次浇地的小摩擦,稍不注意就会演变成伤和气的大矛盾。近日,榆林司法所就妥善化解了这样一起因耕地相邻引发的纠纷,不仅把地界量得明明白白,更把两家的疙瘩彻底解开了。

【案情简介】

王某与梁某是同村村民,两家耕地南北毗邻,王某地块地势偏高。近期王某按惯例开展浇地、地头取土作业后,梁某发现自家种植的人参出现损毁,认为系王某作业所致,遂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王某对此坚决否认,情绪激动地表示自己正常务农遭“无端指责”,同时提出两家耕地界限长期模糊,梁某疑似多占土地,要求先重新划界再谈其他。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断,对立情绪持续升级,邻里关系一度降至冰点。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王某主动来到榆林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调委会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指派调解员张保辉、张志喜开展工作。考虑到王某情绪激动、抵触心理较强,调解员先采取单独约谈的方式开展沟通,优先安抚当事人情绪。面对怒气未消的王某,调解员耐心倾听其内心不满,全程温和劝导,引导其冷静陈述事实,反复告知冲动争执无法解决问题,唯有理性沟通才能化解分歧。经过多轮谈心疏导,王某情绪逐步平复,如实讲述了日常浇地、取土的作业情况,以及对地界不清、被诬告损毁作物的不满。

随后,调解员单独约谈梁某,详细核实人参受损情况以及诉求。梁某表示,因地势原因,对方浇地、取土确实对自家田地造成影响,故而提出赔偿要求,也愿意配合调解厘清地界问题。在分别掌握双方诉求、事发原委以及矛盾症结后,调解员结合现场走访、实地查看的情况,梳理出两大争议焦点:一是青苗损毁赔偿与报案撤销问题;二是耕地边界划定、护坡使用及管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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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村干部一同前往耕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起初,王某再次因过往争执产生抵触情绪,言辞较为激烈。调解员再次耐心安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结合邻里相处之道劝说双方互谅互让。同时,调解员向双方讲解《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明确邻里之间应当按照有利生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土地使用、地界划分等问题,因地界、田间作业引发矛盾,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针对赔偿争议,调解员提出折中方案,劝说梁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地势落差等客观因素,主动撤销赔偿诉求;同时劝说王某换位思考,理解对方作物受损的顾虑。针对核心的地界划分问题,调解员依托现场原有地标,提议以王某地头槐树根为基准划定边界,并就耕地护坡的使用、管护规则逐一沟通。在调解员反复劝解、释法明理下,双方对立情绪彻底消除,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意见,配合划定地界、约定管护规则。

【调解结果】

最终,在榆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组干部共同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

1.梁某自愿撤销此前针对王某损毁人参的相关控告,双方互不追究青苗损毁相关赔偿责任。

2.经现场实地丈量确认,以王某地头槐树根为定点,向北 70 公分为两家耕地永久边界。

3.王某耕地护坡位于上述 70 公分地界范围内,梁某不得在护坡区域内种植农作物。

4.双方共同承诺,今后不得故意损坏耕地护坡,不再因地界、田间作业、土地使用等事宜发生争执。

协议签订后,双方当场签字捺印,握手言和,这起因地界、青苗损害引发的激烈邻里矛盾得到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

本案是典型农村耕地邻里纠纷,既涉及青苗损失赔偿,又叠加历史地界不清问题,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肢体冲突,留下长期积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抓住情绪安抚优先的关键,针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开展多轮谈心疏导,逐步化解对立心态,为后续协商打下基础。同时,调解员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深入现场核实情况,结合法律法规与乡村公序良俗明法析理,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精准解决赔偿、地界、护坡使用三大核心争议。整个调解过程情理与法理并用,既依法依规厘清土地边界与使用规则,又兼顾农村邻里和睦的现实需求,成功化解尖锐矛盾。本次调解不仅一次性解决了双方现存纠纷,还提前约定了后续土地使用规范,从源头杜绝次生矛盾,有效修复了邻里关系,也为辖区内同类土地地界、田间作业类邻里纠纷的调处提供了参考,对维护乡村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纸协议,换回的不只是两家的笑脸,更是两家往后种地的踏实心,是田埂上重新响起的寒暄声。正是这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有了着落,才守住了村里家家户户的安稳日子。接下来,榆林司法所将继续紧盯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真正落到实处,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把和谐种进每一寸乡土里。

来源:延津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