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灵活运用第三人到期债权执行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企业全额追回86万余元执行款,切实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以司法力量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前,吉林某设备公司与吉林某技术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令被告技术公司向设备公司支付欠款8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设备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承办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开展全面线上线下查控,并实地走访企业核实经营状况。经查,该被执行人经营停滞、负债较多,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就在执行工作停滞之时,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关键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在北京某企业享有一笔已结算、尚未兑付的工程到期债权。执行法官迅速核实线索真实性,确认涉案债权金额95万余元。为避免资金被转移,法院立即向北京涉案第三方企业送达协助执行法律文书,依法冻结该笔到期工程款。执行干警多次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督促第三方企业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最终成功扣划86万余元,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据该院执行法官介绍,本案顺利办结,核心在于突破传统执行思路,深挖被执行人对外到期债权这一隐形财产,依托法定执行程序锁定涉案资金,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下一步,吉林高新法院将持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不断拓宽财产查控渠道,灵活运用到期债权执行等司法手段,全力破解企业执行难题,全方位保障市场主体合法财产权益,持续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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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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