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针对有市民反映收到署名【临安区红十字会】催款短信”一事,杭州市临安区红十字会作出回应称,“从未推送过此类催款短信,亦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发送同类信息”。看到这一信息,估计不少人都会感觉,电信诈骗,很有可能出现了新招式。
同时,青锋注意到,杭州市临安区红十字会的回应没有止步于简单辟谣,而是同步披露已报相关部门置。
尽管说明中没有明确指出是报送公安、网信还是通信监管部门,但主动移交线索、同步发布反诈提醒,告知群众收到同类陌生短信切勿点击链接、切勿泄露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这套处置流程,对比当下多数遭遇仿冒侵权的单位,已经向前迈出关键一步。
放眼各类被冒用名义的机构,绝大多数单位遭遇仿冒后,只对外发一纸澄清公告,既不收集诈骗证据,也不移交线索深挖源头,仅仅是一纸声明,杭州市临安区红十字会主动报相关部门处置,可谓向前迈出了一步。杭州市临安区红十字会的这种做法,值得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借鉴。
仅凭一则澄清声明远远拦不住仿冒诈骗,唯有主动对接司法机关,才能从源头斩断诈骗传播链条。
估计不少人也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北京多家正规学术期刊频繁遭遇不法分子仿冒侵权。大量作者在正规平台刊发论文后,骗子通过抓取作者联系方式,仿冒期刊编辑部邮箱、私人电话联系作者,搭建域名高度相似的虚假期刊官网,以加急审稿、内部录用、快速见刊为诱饵,收取高额虚假版面费、加急费。多地法院公开判例显示,此类学术诈骗已成固定黑灰产业链,骗子批量注册仿冒域名、伪造录用通知书、印刷假样刊,精准拿捏科研人员评职称、毕业发文的刚需,受骗人群覆盖高校教师、研究生、医护科研人员,涉案单笔金额从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受害群体规模持续扩大。
令人遗憾的是,绝大多数被仿冒的学术期刊,本身具备专业法律团队,比普通群众更熟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著作权法》相关条款,本应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但实际处置却流于表面。不少期刊仅在官网、公众号刊登简短辟谣声明,标注“非本编辑部联系方式,谨防受骗”,似乎再无后续处置动作,任由诈骗团伙持续行骗。
深究这类单位只发声明、不主动维权的底层心态不难看清,一纸澄清公告的核心目的,本质是为了快速撇清自身责任。一旦后续有群众因假冒期刊、机构名义遭受财产损失,涉事单位可以拿出事先发布的辟谣声明,证明自身早已履行告知义务,规避公众追责、舆情问责风险。至于受骗群众财产损失、诈骗黑产持续蔓延、自身品牌公信力受损等长远问题,反而不在优先考量范围内。
一纸轻飘飘的声明,挡不住骗子换个域名、换个号码继续作案,治标不治本。
青锋拿杭州市临安区红十字会主动移交线索的处置方式,与众多期刊仅发声明的敷衍做法相比较,并非刻意指责任何一家学术期刊,而是借此向所有容易被不法分子冒用名义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提醒:被仿冒之后,不能只想着保全自身、撇清干系,更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联合公安、网信、通信管理等司法与监管单位,固定完整证据链,对仿冒电信诈骗行为依法溯源、从严打击。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规定,反电诈工作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有协助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定义务,打击电诈不能只依靠司法部门,必须调动各行各业力量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因为,如果所有涉事单位都只发布辟谣声明了事,不移交线索、不配合溯源,诈骗分子将持续肆无忌惮仿冒各类权威主体翻新作案手法,短信、电话、虚假网站、社交账号多渠道同步引流,源源不断坑害普通群众、科研从业者。群众的财产安全始终得不到稳固保障。只有每一家被冒用名义的单位,都能依照杭州市临安区红十字会,主动上报线索、配合执法部门深挖黑灰产业链,各行各业同步落实风险提示、线索移送、联合追责机制,织密全域反诈防护网,才能让花样翻新的电信诈骗彻底没有生存、作案的空子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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