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钢铁工业的重要性,无需赘言。

尤其是在百多年前,钢铁工业不仅是国家军事之基石,更是综合国力的核心衡量指标。

大争之世,谁搞不出钢铁,谁就会挨揍。

1890年,为解决钢铁问题,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在湖北汉阳开办铁厂。

1897年,日本于北九州福冈县创立八幡制铁所,于1901年正式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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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线看,晚清办铁厂,是比日本要早的。

从资源上看,那就更不用说了,我们的优质铁矿、煤矿,又岂是资源贫瘠的日本所能比的?

1910年,汉冶萍公司(下辖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萍乡煤矿)年产钢7万吨、铁砂50万吨,钢铁产量占全国产量的90%以上。

然而,到了抗战全面爆发的1937年,中国的钢铁年产量仅为4万吨,日本的钢铁年产量却已达到580万吨。

这差距,为何如此之大?

这是因为,我们的钢铁工业摇篮里,早就被日本钢铁厂舒舒服服躺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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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虽然昏聩,但也明白一个道理:要致富,先修路,尤其是铁路。

搞铁路,得有铁。

要搞铁,就得搞铁厂。

因此,张之洞打算在汉阳办铁厂。

为何是汉阳?为何不把铁厂建在铁矿、煤矿附近?

因为汉阳离湖广总督府近啊,只要掌控了铁厂,那就等于是有了源源不断的武器和弹药,自己的辖区内还有了铁路这样的硬实力。

这里边的利弊权衡,张之洞当然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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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张之洞的奏请,慈禧也是大手一挥:批了。

批归批,关键是这老妖婆不给钱啊。

根据汉冶萍公司的档案记载,慈禧就只给了200万两的启动资金,铁厂、煤矿、铁矿...以及即将铺设铁路的轨道费用,都统统算在这里边。

割地赔款予列强,慈禧那是真大方,至于发展本国实业嘛,老妖婆可当真抠搜。

没办法,张之洞只能硬着头皮干,动用他湖广总督的权柄,于湖北大冶搞起了铁矿,在马鞍山搞起了煤矿。

按照当时的生产标准,每生产一吨钢铁,大概需要消耗两吨的焦炭,而焦炭又以煤炭为原料,需要生煤与底火烧煤。

1894年,就在汉阳铁厂建成投产不到半年的时候,煤矿塌方了。

没有了煤炭,再多的铁矿石也炼不出来铁水,这还怎么搞?

如果要从国外购买现成的焦炭,那就得20两白银一吨,这谁用得起?

于是乎,搞得虎头蛇尾的汉阳铁厂,直接就停产了。

要钱没钱,煤矿还塌方了,这个巨大的烂摊子,清政府强令张之洞甩出去,要搞成一个官督民办。

接下这个盘子的,就是盛宣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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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飘飘的一句“官督民办”,实际上,这四个字里的水很深。

张之洞作为湖广总督,自然是想着牢牢控制汉阳铁厂。

被称为“晚清首富”的盛宣怀,当然不乐意被张之洞控制,所以他接手铁厂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搞公司改制,要让其他官僚跟着入股,搞成股份制。

一个是被朝廷勒令放手,却想抓着不放。

一个是在别人的地盘上,想着踢人出局。

在中国钢铁工业初具雏形、即将迎来发展的节骨眼上,双方却在进行着一番明争暗斗。

不久之后,盛宣怀更是与日本人达成了一个关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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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日本,在干嘛?

他们如狼似虎,早就盯上了中国钢铁工业这块肥到流油的大肉。

当初,张之洞着手铁厂前期准备工作的时候,曾请了德国矿师来到中国勘探,参与勘探的德国矿师时维礼,被大冶铁矿深深震撼到。

其铁矿露出山面者,约1700万吨,在地中者尚不计。

时维礼向德国政府进行汇报,德国自然也就动起了歪心思,他们想要拿到铁矿的开发权,要求清政府聘请德国人当工程师与顾问,并要求清政府从德国购买相关的仪器与设备。

列强之贪,向来如此。

1897年,盛宣怀接手公司之后,便向德国礼和洋行借了400万马克,以之支付煤焦采炼设备、钢轨车辆运输设备的采购费用。

看到德国分了一杯羹,日本急眼了。

比起德国,日本更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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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争之后,日本从清王朝的手里,刚刚拿到了一大笔赔款。

关键是,白花花的银子攥在手里没用啊,不把这些银子变成枪和炮,他们下一次要拿什么东西去抢?总不能人手一麻袋白银去抢劫吧?

要把这些抢来的银子变成枪和炮,就得弄钢铁。

1897年,清政府所聘请的日本实业顾问西泽,开始频繁将搜集到的中国各地矿产资源情报,汇报给日本政府。

即以近地面之层,所蕴藏者计之,已有五万万吨之多。

西泽在情报中更是特别强调,中国大冶铁矿的矿石含铁量,高达65%以上。

这些话传回日本,日本政府哪里还能坐得住?正愁着资源贫瘠,无法弄到铁矿石原料,不知如何大力发展钢铁工业呢,这不是就来了个大大的机会了么?

矿量之丰富既如彼,而铁分含有之饶多又如此,今后制铁所之发达,此丰富之原料为其一大宝库,当利用之。

西泽流口水,看到情报的那些日本人,上至首相元老,下至工程师矿师,哪个不是一样流口水?

于是,由日本政府牵头,位于北九州福冈县的八幡制铁所,就在盛宣怀接手汉阳铁厂的这一年,也风风火火地成立了。

毕竟,他们最缺乏的优质铁矿石,这不就要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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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德国、日本等列强有机会,不如说,这机会是清王朝拱手相送的。

张之洞要办铁厂,慈禧抠抠搜搜就掏200万两白银,是因为她没钱么?

当然不是,老妖婆搞本土的钢铁厂只给200万都要舍不得,甲午战败之后赔了日本2亿两白银,她的眉头可没皱一下。

这其实就是清政府的下流手段,各种战争赔款随便签,反正签了之后,自己就是个欠债的,欠的越多,那些列强作为债权人,反倒要好好保护清王朝的统治。

就这样的腐朽王朝,又能调教出来多好的官僚?多好的买办?

1896年,张之洞最终被迫交割汉阳铁厂予盛宣怀时,在拟定的《商局承办湖北铁厂酌议章程》中,仍坚持自己对铁厂的遥控权利。

盛宣怀虽然有钱,又有着邮传部长的身份,但铁厂毕竟是在张之洞的地盘上,他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既然朝廷的话你张之洞不听,那我就找个比朝廷更狠的角色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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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年,盛宣怀与日本正式签订了《煤铁互售合同》。

从正常的商业角度来说,既然是交易,只要是双赢,那就不寒碜,用铁矿石换焦煤,这个事属于常规操作。

但我们上边既然铺垫了这么多,又说了列强要分羹,又说了张之洞和盛宣怀在明争暗斗,那显然这个合同,它就一定不是正常的。

仅是合同的第一条,就很夸张:日本预购的铁矿石,每年不少于5万吨。

5万吨是什么概念?当时的日本铁厂,每年最多也就只能消耗7万吨左右的铁矿石。

等于说,在大家都是刚起步的阶段,我们直接给了他们每年5万吨的保底,相当于牺牲了汉阳铁厂的产量,来保证他们的产量。

合同的第二条,日本提出了极其苛刻的要求:卖给日本的铁矿石,含铁量不能低于65%,含磷量不能高于万分之五,含硫量不能高于千分之一。

等于说,大冶铁矿产出的一大半优质铁矿都给他们了,他们这是要吃肉,留我们喝汤。

第三条,则是更加离谱了:合同一次签满15年。

谁家好人的合同是这么签的?一次性签15年的话,难道是对我们有天大的好处?

我们缺日本那每年3万吨的焦煤?只要萍乡煤矿投产,我们自己的焦煤都用不完,都还得往外卖,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个合同签订之后,盛宣怀也并没有从日本买过多少焦煤。

第四条,一贯的强盗逻辑:大冶铁矿的矿石,不得售予中国境内有其他洋人所占股的铁厂。

很无耻,很强盗,日本这是试图独占我们的铁矿石资源,并同时打击德国等其他竞争对手。

所以,这是一个完全不正常的合同。

关键是,盛宣怀还真就签了这个合同。

得知此事之后,张之洞当然不同意,要将这事提交给总理衙门解决,但已无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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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了又能怎样?难道总理衙门的官老爷们,就敢撕毁了这张合同?就算是提交给慈禧,老妖婆难道就敢撕了日本人的合同?

盛宣怀如此身家,曾主管轮船、铁路、电信、邮政四政事务,这么一个人,他难道看不出这合同不正常么?

当然看得出,但他自信能通过如此驱虎吞狼的手段,哪怕付出一些代价,也要将张之洞踢出局。

在接手汉阳铁厂之后的几年里,盛宣怀赚的盆满钵满,毕竟钢铁工业属于国家命脉产业,利润怎一个“丰厚”了得?

到了1910年的时候,汉冶萍公司的年营收就已超过了一千万银元。

盛宣怀兴许是觉得他赢了,但充满野心的日本人,早就已经下好了套。

因为,他们在签署合同的时候,还说了要给盛宣怀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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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腐朽没落的清王朝暮年,官僚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往往都是相互勾结在一起的。

走在大街上的买办们,身后若不靠着一家洋行,似乎说起话来都显得中气不足。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自己之所以能赚得盆满钵满,不过只是因为那些帝国在拿他们当工具人,待到时机一到,獠牙毕现。

这就好比人们养猪,平时好吃好喝地照料着,其实就是为了把猪养肥而后食之,猪仔们欣喜着每天又壮了多少,殊不知人们看着它们长胖只会更兴奋,早已霍霍磨刀。

随着钢铁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给日本每年5万吨的铁矿石,明显已经不够他们用了。

1904年,盛宣怀与日本签署《大冶购运矿石预借矿价正合同》,从日本银行借款300万日元,年息六厘,期限为30年。

这个贷款,其实是几年之前就约好的,日本答应不会提前抽贷,但也不接受提前还贷。

显而易见,要是提前还贷了,他们还怎么继续收割?

之前合同签订的15年,这下更过分了,上来就是30年,摆明了是要拉长这个不平等交易的时间,他们要吃干抹净。

同时合同还规定了,他们不需要钱,就是要铁矿石进行抵债。

看吧,强盗就是强盗,明明就是冲着铁矿石来的,非要搞出这种花式操作掩耳盗铃,当了那个啥,还非要立那个啥。

除了要以铁矿石进行还债之外,合同里又加多了一条,就是除了之前每年5万吨的铁矿石外,还要再加7万吨,不能少。

既然是借贷,那总得要有抵押吧?

抵押什么呢?当然是大冶铁矿与各类设备。

作为借款的抵押,大冶铁矿及附属设备在合同期内,不可转让不可售卖不可租赁,而且目标非常明确,指明了是“他国之官商”。

一山不容二虎,一矿不容二盗,把大冶铁矿吃干抹净的,只能是日本人,不能是其他的列强。

一个不平等的合同,直接将汉冶萍公司拿捏得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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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全球范围巨大的钢铁和军火需求,导致了生铁与铁矿石的价格暴涨了三四倍,许多钢铁公司迅速腾飞。

唯独汉冶萍公司,这家亚洲最大的、最早的钢铁联合企业,直接被按死在了烂泥里。

就因为这两个合同,日本人从汉冶萍公司手里,生生拿走了以亿计的利润。

上等的铁矿石,最开始时每吨定价仅为2.4日元,1904年涨至每吨3日元,而这些铁矿石要是卖到英法等国,是可以卖到9日元的。

更令人无语的是,这些铁矿石光是从产地运到上海,运费就已接近2日元了。

这叫什么?这叫明抢啊!

欧战(一战)期间,公司售予日本生铁约计30万吨...损失4000万元,若与铁砂合计,公司于欧战期间贡献予日本者,约合银11550万元。

11550万元,是个什么概念?

1904年的300万借款只是个开始,自1908年之后,汉冶萍公司每年都向日本借款,不包含各类短期借款,就已经欠了日本债务32笔,总额约为5060万元。

借了20多年的款,甚至都及不上一战期间被日本薅去的利润一半。

至1945年,大冶铁矿共采出矿石2092.3万吨,被日本人掠夺走了1520.5万吨,占总产量的72.67%。——《大冶铁矿志》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当别人都在腾飞之际,中国的钢铁产业却早早夭折了。

因为中国钢铁工业的摇篮里,躺着的不是中国自己的钢铁厂,而是日本钢铁厂。

而作为亚洲最早的、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最终又如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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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期间,日本八幡制铁所凭借着中国大冶铁矿稳定的、低价的“供应”,顺势腾飞,一跃成为全球一流的钢铁企业。

也就那几年,汉冶萍公司确实也是最为风光的时候,年产生铁7万吨、钢2.2万吨,占全国钢铁供应量的90%以上。

但终究还是一句话:肉给别人吃,汤是我们喝。

终究不过是沦为了别人的嫁衣,加之工厂的官老爷们营私舞弊,又因设备老化,导致各类事故频繁,汉阳铁厂于1925年停产,萍乡煤矿于1928年被江西省政府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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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最早的现代化钢铁生产基地,被掏空了,倒下了。

随之倒下的,是中国的钢铁工业。

1937年,日本年产飞机1580架,大口径火炮744门,坦克330辆,这些飞机大炮坦克,就那么肆无忌惮地轰进了我们家门。

以中国之铁,揍中国之人,当时的我们,何其悲也!

百年后的今天,人们都在说日本的钢铁工业何其雄厚,日本的汽车产业何其优秀,但又有几个人知晓,日本的钢铁产业,其实是踏我躯体、饮我血汗才能崛起的。

这又是一笔账,正如邓公在1987年会见日本公明党代表团时所言:

坦率地说,日本是世界上欠中国的账最多的国家。

人们常说,事出有因。

内因是依据,外因是条件。

腐朽没落的清王朝是内部因素,这样的穷途王朝,没法为中国钢铁工业提供发展依据。

列强环伺,狼子野心,亡我之心不死,更不会为中国钢铁工业提供发展条件。

好在,后来的我们,没有再错过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