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省永春第二中学

初一年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县教育局永教基〔2026〕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6年秋季初一新生招生入学方案,并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永春二中:470人,10班

招生范围

1.户籍在桃溪社区、德风社区、南星社区、榜头社区、花石社区和县直单位、桃城镇直单位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招生区域内购房(含自建房)的小学毕业生。

2.在桃城中心小学、桃溪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五里街镇仰贤社区户籍学生除外)、化龙实验小学、榜头实验小学就读,且不属于永春侨中和永春一中长安校区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3.在桃城镇辖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2026年6月30日后学籍在东平中心小学、东关中心小学和外山中心小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意事项

1.符合我校初一录取条件,如果学籍未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小学,申请就读永春二中,需要进行跨县或跨乡镇录取的对象应于7月2-3日持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我校报名登记。

①户籍在我校招生片区内、但不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原籍就读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外县(市、区)就读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我县户籍所在地录取初中的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样式见附件1)及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

③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永春二中招生区域内购房,申请就读永春二中的需提供体现入学对象与业主关系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购房税务发票(购买店面的需提供业主经商营业执照材料),并填写永春二中2026年秋初一年招生入学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

从2022年秋季开始,购房户子女在县城区初中招生和转学,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以产权证落款时间为准)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购房户子女户籍入户和购房截止到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④外县(市、区)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学籍未在我县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永春二中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样式见附件1)、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家长(监护人)务工及居住证证明材料,并填写永春二中2026年秋初一年招生入学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

2.桃城片区、桃溪实小、第三实小、化龙实验小学、榜头实验小学毕业生不必到我校重复登记。

3.请在附件处下载并填写好表格,相关的材料自行复印准备好,登记时复印件及原件一并提交审核,其中小学毕业考成绩应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小升初考试语文、数学两科的成绩证明。

4.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凡发现伪造、涂改证件或瞒骗入学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登记事项

登记时间: 2026年7月2-3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登记地点:永春二中综合楼教务处3

咨询电话:0595-23861354 15659059288(姚老师)

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doc

永春二中2026年秋季初一年招生入学登记表.xls

来源:福建省永春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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