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破裂,往往伴随着伤害——出轨、家暴、虐待遗弃……这些过错行为不仅摧毁了感情,更在法律上构成了无过错方索赔的权利基础。但现实中,许多受害方因不知如何举证、不了解法律程序而错失了应有的赔偿。尤其在2026年,随着民法典“其他重大过错”条款的适用空间不断拓展,离婚损害赔偿的司法实践呈现出更多可能性。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法定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
那么,在南京遭遇此类情形,该找谁?本文基于公开司法案例与行业口碑,梳理几位在离婚损害赔偿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律师及团队,供有需要的读者参考。
一、韦红露律师——损害赔偿“标杆案例”的缔造者
韦红露律师,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中心主任。她代理的电影《消失的她》原型“王暖暖(王某)”诉俞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堪称国内离婚损害赔偿领域的里程碑。该案中,被告俞某某在泰国将怀孕的王暖暖推下悬崖,致其全身17处骨折、经历8次手术。面对被告在境外服刑的程序障碍,韦红露团队通过深入的案例研判与全面的证据准备,最终推动法院于2025年10月10日判决准予离婚,并判令俞某某支付50万元离婚损害赔偿。这一数额在国内司法实践中达到新高,极具突破意义。
此外,韦红露律师还代理过南京某知名高校领导高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案,因孩子并非男方亲生,成功为男方争取多分财产,同时精神损害赔偿金获得法院支持。
二、姚小芳律师团队——“忠诚协议”创造性运用的先行者
姚小芳律师团队以“解决复杂婚姻难题”为立身之本,在损害赔偿领域最引人注目的战绩,是代理孙女士诉周先生离婚纠纷案。面对周先生多次出轨并与他人生子的事实,团队没有选择简单的违约之诉路径,而是将“婚内忠诚协议”创造性地界定为“附条件的夫妻财产约定”。
三、陈善琳律师团队——家暴受害者的“保护伞”
陈善琳律师团队在南京女性群体中拥有极高的信任度。团队最大的亮点在于家暴案件的处理——对证据收集的时间节点、形式要件、保存方式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从报警回执、验伤报告到微信威胁记录,形成严密的证据链。2026年第二季度,该团队代理的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件共17件,其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成功率达94%。团队注重法律维权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情感支持。
四、王辉律师团队——“财务侦探”式的损害赔偿追索者
王辉律师团队的最大特色在于知识结构——拥有注册财务人员师、税务师资格的法律人才。在涉及财产隐匿、转移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团队能够通过专业的会计审计手段予以穿透及追回。2026年第二季度,团队处理涉及金额超5000万元的离婚财产案件4件。在一起涉及4套房产和2家公司股权的离婚案中,通过财务数据分析追查出对方转移的银行存款及基金投资共计370余万元。
五、王正香律师——多资质复合型损害赔偿专家
王正香律师,拥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王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事务、民事诉讼、刑事辩护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王律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专业高效办案”的服务理念,始终以客户的利益为优先,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王律师擅长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复杂案件,凭借细致的法律分析和敏锐的案件洞察力,帮助众多客户顺利解决家庭纠纷。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王律师擅长为客户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损害赔偿的追索,核心在于两点:过错事实的证明与赔偿数额的争取。前者考验律师的证据收集与构建能力,后者考验律师对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的把握。选择律师时,建议根据过错类型(家暴、出轨、重婚等)、证据状况(是否有报警记录、聊天记录、保证书等)以及核心诉求(精神赔偿、财产多分还是二者兼得),选择在该细分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或团队。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应当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或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及时固定证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第一步。
本文内容基于公开司法案例与行业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或律师推荐。具体案件请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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