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蒋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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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晁陂法庭的协调下,彭乙挖的壕沟已被曲屯镇政府组织人员填平,影响申请人通行的事由消除,现申请撤回起诉。”立案三天后,原告彭甲向镇平县人民法院晁陂人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一桩因门前挖沟引发的邻里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事情要从一条壕沟说起:一日清晨,彭甲出门时赫然发现自家大门前出现了一条长15米、宽1米、深50余公分的壕沟,把自家出门的路完全堵死了,经过一番探查,彭甲发现这条沟是彭乙找人挖的,遂前去沟通。

“你挖这么大的沟,不仅导致我家出门不方便,还有安全隐患,我家老人小孩摔了怎么办?”

“这块地本来就是我家的‘老业地’,我在这挖沟不关你的事。”彭乙也辩解道。

两家互不相让,矛盾不断升级。晁陂法庭积极响应曲屯镇综治中心的纠纷化解机制,与村委会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经过多轮调解后,依然无法达成统一调解意见。晁陂法庭庭长刘文岗遂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研判,为了充分保障群众的诉讼权益,决定予以立案

案件受理后,刘文岗依然没有放弃调解,“乡村邻里纠纷重‘情’更胜于‘理’,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若简单判决,可能案结事未了,甚至激化矛盾”他说道。

“两家矛盾的核心症结是什么?”带着这个问题,刘文岗和调解员直奔争议地点进行现场勘验,只见紧挨着彭甲家大门墙根处有一条壕沟,出行非常困难。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有事好好商量,别伤了你们两家多年的情分。”刘文岗并没有急于给出调解方案,而是从邻里情分入手,耐心劝解双方。

而面对彭乙“我挖自家的地界有啥问题?”的质问,刘文岗则是指着壕沟耐心解释:“按照民法典,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你挖的这条沟妨碍了他人正常出行,确实不对,而且紧挨着大门墙根挖沟,经过雨水长时间浸泡既危及邻居住房安全,也可能引发更大责任纠纷。”一席话让彭乙陷入无言。

经多次沟通,彭乙终于同意恢复原状、填平壕沟,并保证不再挖沟。然而,两家却因“谁来施工”再陷僵局。对此,刘文岗没有止步于“调完就结”,他主动与镇政府协调,最终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和挖掘机将这条“堵心沟”填平。当天下午,彭甲向法庭递交撤诉申请,这场纠纷在立案三天后圆满化解。

“在农村办案,不能只在办公室看卷宗,更要脚下沾着乡土、嘴上说着乡音、心中装着乡情。”这是刘文岗常挂嘴边的话。在处理相邻纠纷时,他注重情理法交融,将乡规民约、公序良俗融入调解,以“邻里互助”传统引导换位思考,用“督促履行”促动双方和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的成功撤诉,是晁陂法庭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的创新探索。针对辖区村落分散、涉农纠纷多发的特点,法庭建立“现场勘查+联动调解+督促执行”全链条解纷机制,为避免“调而不解”,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房前屋后,用“接地气”的方式消弭当事人对抗情绪,基层治理成效显著。2026年,晁陂法庭新收民事诉讼案件同比下降25%,辖区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5%,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扎根泥土,方能枝繁叶茂。晁陂法庭始终践行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化人的办案理念,推动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诉讼兜底”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以司法之力绘就乡村振兴的和谐图景。